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做强做优医学学科的实施意见 | |
发布日期:2022-12-02 13:5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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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医学学科建设是医院医学科研和医疗技术创新发展的支柱,学科建设层次直接反映医院的整体水平和学术地位。在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嘉兴市属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和各县(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8号)和《2016年嘉兴市深化接轨上海工作实施方案》(嘉委办发〔2016〕2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接轨沪杭,依托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目标任务 以我市市级医院、县(市)级医院为基础,多形式、多层次、宽领域地加强与沪杭优质医疗机构的合作对接,通过医院合作、专科合作、团队合作和专家合作,加快实现医疗资源的互联共享,使嘉兴老百姓在家门口能够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力争到2020年,在沪杭专家的带动下使我市的医疗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有较大提高,医学学科建设有较大突破,建成一批沪杭优质医疗资源的联合诊治中心、名专家工作室,形成一批区域性的优势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人才梯队合理的学术团队,培养一批省内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医疗专家。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形成市带县、县带镇、镇带村的纵向整合机制,为“健康嘉兴”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专家资源库。充分调动医院资源,对有合作基础或嘉兴籍的沪杭医疗专家情况进行排摸,在分析、筛选的基础上,由市卫生计生委汇总建立沪杭医疗专家资源库。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更新。 (二)科学规划对接项目。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明确合作目标。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要突出优势、做精做强,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要努力提升为省级区域性专病中心和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其他学科要力争跨入省内第一方队。市卫生计生委要从全市医疗资源需求、医院技术力量“短板”和学科前景等方面统筹考虑,明确我市医疗机构接轨沪杭的对接项目,形成错位互补、分层建设、逐步发展的学科建设格局。 (三)积极拓展合作形式。各地医疗机构要通过院院合作、共建医学中心、设院士工作站或专家工作室等形式引进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医、学、研的帮扶建设和诊治服务;要有计划地将本地医疗骨干“送出去”培养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同时,要积极推进嘉兴市民卡异地结算,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疑难重症患者转诊到沪杭合作医院,扩大合作载体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四)落实项目资金补助。市财政局要落实好市属三甲医院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项目补助资金,对院士工作站、共建医学中心在协议建设期内参照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标准给予每年每个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专家工作室在合作期间参照省级重点学科标准给予每年每个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落实好项目经费。 (五)创新引才激励政策。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采取“刚柔并济”引才方式,加快制定和完善医学科技创新柔性引才政策和激励政策,针对性的引进、培养、培育一批在重点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领军人物和知名专家。市财政每年安排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补助资金,用于医学人才培养、引进激励。优先资助学科带头人和急需人才参加与医学科研和技术创新相关的国际国内学术活动,到高层次医院或出国培训、进修,出版专着。重点学科推出的新技术、新方法,可在三年内从新增净收入中提出20~50%作为奖励,奖金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对经评审列入“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项目的,按标准另行奖励。 (六)搭建接轨沪杭交流平台。探索建立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嘉沪、嘉杭协调联系沟通事宜,选派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赴沪杭卫生计生委、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沪杭知名大医院挂职锻炼或进修培训,学习沪杭先进的管理经验,了解前沿医学理论,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七)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打造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实现我市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与沪杭优质医疗资源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我市与沪杭在医疗领域的互联协作与资源共享,有效提升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诊疗服务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做强做优医学学科工作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统筹协调和投入保障,确保顺利推进。各级医疗机构要增强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对确定的学科、人才要明确目标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认真研究接轨沪杭医疗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明确目标,将医学研究与提高医疗实践成效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我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三)强化考核评估。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做强做优医学学科工作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检查考核和评估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项目建设力度大、成效显着的,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区域专病中心或国家级重点学科,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对建设不力、成效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减少或者取消项目补助。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纸媒、广电、网络、“健康嘉兴”掌上应用平台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沪杭嘉医学中心(专家工作站)团队及专家的学术影响和精湛的医疗技术水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医疗需求。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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