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轮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名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02 10:0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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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在对第一轮市级小城市试点镇绩效评估和试点镇增补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查论证,并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南湖区大桥镇等15个新市镇为第二轮(2016~2018年)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小城市建设目标,坚持改革统领,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要素保障,注重因地制宜,努力将试点镇培育成为集聚能力强、带动效益好、体制机制活、管理水平高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平台。 附件:第二轮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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