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02 17:1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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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13年12月30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0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3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32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7件)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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