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清查摸底的通告 | |
发布日期:2022-12-02 16:3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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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准查实全市人口总量,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前的现场准备工作,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规定,我市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将于9月下旬至10月30日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开展入户清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查摸底对象为嘉兴市地域内的全部人口,包括现有居住人口和户籍外出人口。 二、清查摸底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出生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清查摸底采用普查员佩带各地人普办统一制作的普查员证、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每位普查对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五、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调查取得的家庭和个人资料,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如有泄密、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惩处。 请全体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入户清查摸底工作,主动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有关资料,以备普查员入户调查时核对,并对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3957382679。 特此通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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