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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6 14: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九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切实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84号)等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提升粮食产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努力把高标准农田打造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样板工程和美丽乡村的亮丽风景。

        (二)目标任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作具体包括绿色农田示范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其中,绿色农田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基础上建成的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高质量高标准农田样板,是高标准农田的升级版;高标准农田是指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1.绿色农田示范工程。全面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结合省级绿色农田建设、农田退水“零直排”等项目,在现有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内,建设一批高质量绿色农田示范工程,总面积达到10万亩,单个绿色农田示范项目面积不少于500亩,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亩。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根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因地制宜结合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项目,在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尚未建成高标准农田和农田基础设施较差的区域内,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达到40万亩,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亩,确保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或高标准农田储备区。

        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体制更加优化、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投入机制更加完善、管护制度更加健全,数量和质量居全省前列,成为集丰产丰收、美丽田园、绿色生态、智能智慧等为一体的“三生融合”示范样板区。

        二、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田、土、水、路、电、技、管、服”等方面开展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一)开展田块整治。根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容量等实际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科学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要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宽度,形状以矩形或近似矩形为宜,大小、朝向基本一致,且尽可能集中连片,以利于机械化操作和灌排水。

        (二)提升耕地地力。通过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使高标准农田地力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规定。

        (三)完善灌排设施。合理布局灌排渠道,完善配套渠系建筑物,灌排渠道宜分开布置并做好防渗处理,确保高标准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推广低压管道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土地和灌溉水利用效率。鼓励以生态型渠道模式建设排水渠道,减少对农田生态环境的影响。结合平原河网地区现状,推广以小型泵站为主的取水方式。因地制宜选用农田退水“零直排”建设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改造田间道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优化田间道路布局。结合宜机化要求,可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合理设置必要的下田坡道、管涵和农机交汇点,道路两侧可设置路肩。田间道路工程尽量与沟渠、林带结合布置,减少占地面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五)配套农田用电。根据农业生产用电需求建设农田输配电工程,确保泵站及农田信息化工程的正常运转。农田输配电线路原则上采用架空绝缘导线,需埋设地下电缆的,应铺设保护层。农田输配电工程按照《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118)规定执行,架空导线、地下电缆等布设应充分考虑机械化作业要求。

        (六)推广先进技术。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积极运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肥药双减”技术以及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七)加强管护利用。建立政府引导,行业部门监管,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理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管护机制和体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资金。鼓励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

        (八)健全社会服务。推行土地集中流转,积极培育种粮大户、规范性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水稻育秧、稻谷烘干、农机服务等生产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培育粮食生产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行统一机械作业、育供秧、植保、烘干等服务,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服务覆盖面,开展代耕、代种、代管等社会化服务。

        三、工作安排

        根据“一年有亮点、两年见成效、三年成示范”的目标,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各县(市、区)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项目摸底调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规划布局,确定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时序安排,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并启动绿色农田示范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于2022年11月底前上报实施方案和试点情况。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月—2025年6月)。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农田示范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各县(市、区)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开展竣工验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制度,市、县两级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作专班,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项目管理、资金投入、占补平衡、农田生态建设、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投入保障机制。优先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项目建设区域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支持水稻育秧、稻谷烘干、农机存放等。市财政对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项目按照区财政的投入资金给予同等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1/3且不超过2000元/亩)。

        (三)强化示范引领。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两非”整治区域、美丽村庄、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及周边和主要干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主要航道等沿线,分区域、分类别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抓点示范、串点成线、拓线成面,建成一批高质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示范片、示范区,形成赏心悦目的江南水乡田园风景。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落后的地区和部门通报批评。强化考核评价,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粮食安全保障和耕地保护等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件:1.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2.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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