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及财政再评价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发〔2019〕30号)、《2022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嘉预绩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财政重点评价和财政再评价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政重点评价
2022年,市财政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确定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项目共7个,评价资金约15.55亿元,涉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6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区级部门。从评价结果看,被评价专项支出总体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和预期效益。其中,评价结论为“优”的项目2个,评价结论为“良”的项目5个,无评价结论为“中”或“差”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财政再评价
2022年,市财政局选取商务粮食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建设保障专项资金4个专项资金开展再评价,涉及预算金额5.36亿元,对专项资金2022年1-6月份组织实施、政策兑现、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政策产出和效果出具评价结论。经抽评,4个抽评项目中均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其中,抽评结论为“红灯”的项目共2个,结论为“黄灯”的项目共2个。详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度财政重点评价情况表
2.2022年度财政再评价情况表
嘉兴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