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0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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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2010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二○一○年八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5号)精神,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按照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努力深化“发展转型、发展惠民、发展保障”的各项工作,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促进和谐,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加快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2010年计划完成“十大工程”86个项目,建设投资68.54亿元,其中市财政计划安排4.84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 1.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跨区域人力资源交流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继续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8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0.9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及“两分两换”人员转移就业4.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2.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载体,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工作考核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创业。重点针对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人员、“两分两换”人员四类群体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帮扶,促进创业就业。全市完成创业骨干培训1500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经贸委] 3.切实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开展城镇劳动力资源普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库,做好城乡人力资源就业登记、空岗申报、录用备案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就业信息联网和业务经办信息化,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全市实现80%的社区、40%的村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村)”标准。继续实施UNDP项目(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庭融入社会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水平。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助城镇“4050”失业人员、低保边缘户、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已全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大龄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就业。[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 4.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着力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健全调解联动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记工考勤卡“两金一卡”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非法用工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 (二)加快推动社会保障的扩面提升 5.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确保从2010年1月起,对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发放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落实目标任务,推进参保缴费,扩大覆盖面。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70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6.加快提升基本医疗保障项目。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全市净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万人。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统一全市医保政策,完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建设,实行市域范围内异地就医实时结报和“一卡通”。争取出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轨政策,整合城乡医保资源,逐步实现城乡一体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继续巩固按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净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万人。认真做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净增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万人、5万人和3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8.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落实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提高低保救助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均救助额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加大医疗救助筹资力度,2010年筹资额人均不低于8元;简化医疗救助程序,积极推行即时结报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完善灾害救助,抓好防灾减灾网络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做好避灾工程的改扩建。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10%,法律咨询数量比上年增长5%,市、县(市、区)接待窗口沿街落地达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 9.加快推进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个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11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3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全面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一线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事业,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改善、提升救助管理站设施,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出台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10.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覆盖面扩大到2007年低保标准150%的家庭,完成479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着力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确保满足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不断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全市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400户,实物配租不低于50%,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20万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21.68万平方米,建设新居民公寓2万平方米,建设人才公寓2.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人事局] (三)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1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对其中奖励型绩效工资实施状况进行经验总结。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2.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0—2011年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1亿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坚持科学计划,合理施工,确保到2010年底完成校安工程三年加固改造和重建任务的90%,争取2011年全部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3.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三大工程”。继续推进第二轮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完成省、市、县和学校“四位一体”的远程网络平台建设。2010年全面完成15所学校农远工程教育网络平台主播教室的安装工作。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2010年计划培训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922人,骨干校长694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示范工程。2010年重点抓好6~8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建设,继续加大中职专业和招生统筹力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为305名中职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涉农专业中职生学费,免除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的学费,为2500名中职优秀毕业生提供奖学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 15.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持续发展。2010年启动建设镇幼儿园项目13个。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2010年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支出的比重达到5%,2010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对南湖区、秀洲区学前教育的考核奖励。启动市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改造工程,争取2010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着力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6.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在建的5所县级医院,启动桐乡市中医院改扩建和海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开工建设10家和续建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及5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17.深入开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采取招聘充实一批、下派流动支持一批、在岗培训提升一批、保障待遇稳定一批等“四个一批”措施,扎实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市属医院全面实施临床医生导师制,鼓励退休副高以上卫技人员定期支援社区服务。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120名,完成全科医生培训800人次,培养全科医生150名、社区护士200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18.积极稳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列入2010年第一批的南湖区、秀洲区21家和第二批的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38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价格和生产、采购、配送、配备使用、医保报销和零差率销售等各个环节,确保基本药物的足额保质到位,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19.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县(市)根据国家三大类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一和规范我市已开展的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人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20元。市本级按照人均50元的标准安排基层公共卫生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全面实施8~15岁少年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举措。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促检查。做好甲型H1N1流感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0.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市、县(市、区)财政继续提高对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元以上,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提高到3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确保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体检费用达到20元/人/年,体检率达到30%以上。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力争2010年全市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其中重点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建档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1.积极实施中医药服务普及项目。建设1个中药制剂室,恢复5~10个中药制剂品种。强化10个中医药专科建设。推广应用58个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推广6~1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新开展1~3项诊疗技术研究。培养中医骨干人才30名,组织20名中医药人员下乡,培训300名基层中医药人员。继续实施中医药“三名三进”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2.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完成南湖区、桐乡市计划生育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在全面完成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示范站创建工作。出台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指导性意见,扎实推进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长效运行机制,完成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任务。全面落实优生“两免”政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 23.继续强化农村药品的安全监管。推进城乡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药品供应网、监督网覆盖面保持在100%,规范化药房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建成10个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30个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实施城乡药品质量保障项目,全市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5%,全年药品监督抽验1100批次以上,快检车检测1200批次以上。完善市、县、镇三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新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100个。[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 (五)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基层全面覆盖 24.全面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加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在海宁盐官镇文化站、平湖新埭镇文化站试点工作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事业发展。推进城乡文化阵地创先工作,创建市级东海文化明珠2个、省级东海文化明珠3个,省级创建率达到74%。结合“两分两换”制定全市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图书馆乡镇分馆建设,2010年全市图书馆乡镇分馆建成率达到100%。深入开展村(社区)图书流通站建设试点工作,年内力争完成市本级村(社区)图书流通站20个。加快网络图书馆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25.切实提高“送文化”和“种文化”活动实效。开发面向市场、面向群众的演出活动,打造南湖红色旅游精品节目,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加强公益性演出力度,市南湖艺术团全年完成公益性演出60场次。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培育嘉兴群众文艺品牌节目。精心创作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舞台艺术作品,推动文艺创作特别是音乐、舞蹈、戏曲创作跃上新台阶。实施农村文化队伍及群众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各类基层文化干部和文化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第二届嘉兴市新居民文艺汇演、嘉兴市“双百、双千、双万”工程活动等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打造嘉兴群众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26.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开工建设市青少年宫体验实践楼和海盐县青少年宫,建成海宁市百合青少年活动中心和青少年农业实践基地;推进县(市、区)青少年宫设施设备完善和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举办大型青少年公益活动100场,开展“流动青少年宫”进农村(社区)活动30场。[责任单位:团市委] 27.切实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2010年新建小康体育村170个、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63个、省级青少年俱乐部5个、省级青少年户外营地1个、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7个,创建省级体育强镇8个左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加快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28.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完成25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01个城市社区“一站式”办事大厅、23个镇社区服务中心、634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社区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9.不断完善农村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成农村联网公路100公里,改造农村危桥104座,大中修农村公路131.83公里,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20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城镇供水延伸覆盖农村受益人口10万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委] 30.着力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进一步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着力解决邮政“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全市建成350个村邮站,新装信报箱5万户。[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31.启动实施公共气象服务项目。建立基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完成市、县级和42个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推进全市所有县(市)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完成9个气象灾害防御示范镇建设,新增100个农业大户建立气象服务联系卡制度。加快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设施建设,建立覆盖所有镇(街道)的气象监测网,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信息接收与应用普及化,启动镇、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等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建成气象预警信息实时接入有线广播系统,推进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加强气象协理员培训,组织开展气象科普活动,提高气象信息的社会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32.加强农村广电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万户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对4347户低保户实施广播电视低保服务。继续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建设,加强深度覆盖和广度覆盖。加快利用省内软交换进行省内长途话务分流。结合“两新”工程建设,推进PON(无源光网络)小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局、电信嘉兴市分公司] 33.继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省定85个整治村建设任务。围绕“两新”工程建设,把整治村纳入“1+X”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规划体系,高质量完成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五大项目。积极探索创新长效管理有效途径,努力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上有所突破,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试点。推广垃圾收集处理有偿服务,力争开展垃圾收集处理有偿服务的行政村比率达到50%以上,保洁费收取率达到90%以上。加快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40个建制镇的污水管网建设,建设管网197.2公里,泵站19座。[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建委] 34.加快农村新型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新型流通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重点发展村级连锁便利店,提高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率和商品配送率,新建连锁便利店的行政村达到39个。加快建立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扩大农村消费。[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市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进度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联系协调,确保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项目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发展现状和预期目标,对接省行动计划项目,研究编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项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以项目为抓手,通过加强项目年度计划的执行力度,推动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任务和项目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资金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涉及面广,投资规模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做到“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以增量调存量”,逐步实现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领域,扩大民生领域覆盖范围,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 (四)督查评估 对各有关部门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情况,每年进行督查评估,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工作进度季度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将所承担的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动态完成情况,及时报送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对材料进行汇总综合后于12月底前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对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附: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表 附件: 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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