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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0年度 > 2010年第6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开放型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16:2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开放型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二○一○年五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要求,充分发挥金融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坚持有保有压,优化信贷结构

        (一)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金配置能力。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经济转型升级“1244”工程(即: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工程四大新兴产业,提升发展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化纤制造四大传统产业),做好信贷结构调整规划,转变单纯追求信贷增长的做法,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利用技改贷款贴息等政策,调整存量贷款,优化新增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更好地发挥信贷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导向作用。

        (二)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处理好支持产业升级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关系,加强信贷投向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重点,对产业和企业分类排队,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在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信贷支持的同时,有效控制和压缩对落后产能的信贷投放。

        二、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助推力度

        (一)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必须增加有效投入,以优化增量带动存量调整。全市各金融机构要重点围绕“零增地”、“存量优化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创新产业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五个一批重点工业项目,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转型发展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二)提高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水平。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坚持“绿色信贷”原则,加大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等的信贷投入。积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将节能减排作为企业授信审查的必要内容,运用信贷杠杆推动节能减排。

        (三)完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嘉兴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信贷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组建专业化运作的科技银行,采取独立核算、流程改造、服务创新、政策优惠等各类措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项服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额度较小、资金使用频繁等特点,对AA级以上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年度综合授信方式,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快速发放短期贷款。

        (四)突出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融资支持。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运用各种融资手段和合作方式,加大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信贷投入,着力培育一批在自主创新、发展经营模式、节能减排等领域带动作用明显的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五)支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创新块状经济融资方式,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强对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服务于产业集群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的融资服务,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发展。

        (六)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满足重点企业的外汇信贷和贸易融资需求,改进和完善国际结算和汇率避险业务,探索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新型贸易融资业务,利用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等政策,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跨境资本运作,支持外贸企业保持进出口业务稳定增长。

        三、推进金融创新,完善服务功能

        (一)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为企业提供符合需求的融资服务;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开展商业承兑汇票推广重点企业商票贴现试点;研究开发信托租赁产品和国内保理、企业年金代理、外汇衍生产品等公司类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展外汇市场创新,进一步丰富外汇衍生产品,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汇率避险服务;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拓展企业资金融通渠道。

        (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快电子化步伐,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转变利率定价习惯,完善内外部利率定价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积极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拓展跨境贸易结算新渠道;要注重开展项目融资、重组并购、财务顾问、杠杆融资等多样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为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注重风险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一)加强信贷投放监测和分析。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本机构重点产业和企业信贷投放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根据国内外经济走势和行业发展动态,认真评估信贷风险,科学安排信贷资金投放的结构、节奏和进度;要加强对企业的贷后管理,不断充实和完善客户的数据信息,构筑风险屏障,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二)加强对企业、行业以及产业链的研究。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将信贷资源的优化与产业资源优化相结合,按照“确保总量、优化结构、分散风险”的原则,实现信贷资源配置最优化和风险最小化;要按照信用风险程度的不同,通过行业结构、企业结构、期限结构、品种结构的优化组合,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实现总体平衡。

        五、形成整体合力,共推转型升级

        (一)注重发挥人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作用。人行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分析、通报机制,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在2010-2015年期间确保每年重点产业新增贷款高于上年,贷款增幅高于全部工业贷款平均增幅。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着力化解制约企业尤其是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因素,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氛围。

        (二)注重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全市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帮助和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实现与金融机构良性互动,加快自身的转型发展步伐。

        (三)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重点产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及时收集、整理来自重点产业行业协会的信息,共同探讨和研究银企合作的新途径,加强银企对接与交流,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开放型

        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  二○一○年五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方式,创新外汇服务措施,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增加融资渠道,满足市场主体资金需求

        (一)推动外汇指定银行数量扩容。简化外汇市场准入管理,鼓励外汇指定银行新设分支机构,加快结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准入步伐,支持有条件的同城支行开办结售汇业务,满足涉汇企业本外币业务需求。

        (二)推动合作金融机构深化外汇业务。积极适应城乡金融本外币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趋势,争取开展合作金融机构远期结售汇业务代理、指定牵头行集中综合头寸管理试点,提升外汇服务经济的深度和广度。

        (三)推动银行增加本外币信贷资金供给。鼓励银行积极争取更多的本外币信贷额度,支持涉外企业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涉外企业外汇融资需求。

        (四)推动银行创新外汇金融产品。引导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开展外汇产品和服务创新,灵活运用外汇衍生工具,满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支付结算、投资和避险需求。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做好外汇金融产品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实现银企双赢。

        二、扎实推进改革,提高外汇管理服务转型发展的水平

        (一)推进外汇核销制度改革。依托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逐步实现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使绝大多数涉外企业退出具体的核销手续,努力实现管理成本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推进外债管理方式改革。充分利用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中资企业借用外债试点的契机,引导中资企业学会从国际市场借入资金,提高企业竞争力。率先实现外资企业中长期外债由发生额向余额管理转变,取消外债结汇审批手续,授权银行直接办理,为企业境外融资提供便利。

        (三)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妥善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早锁定利润,降低结算成本,尽量减少对外贸易中由于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

        三、实施窗口指导,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一)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简化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手续,对高新技术企业出口收汇实行无障碍直通车管理,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高附加值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引导企业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大力支持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提升全市出口产品的档次和竞争力。

        (二)支持技术能源产品进口。简化进口付汇手续,深入推进长三角异地付汇备案改革,取消高科技产品进口预付货款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对外进口付汇,创造宽松的用汇环境。鼓励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推动进口贸易发展。

        (三)支持加工贸易升级转型。在贸易用汇和结汇上,重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我市加工贸易由代加工向代设计、由贴牌向自主品牌转变,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升级。

        (四)支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审核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给予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方面的便利。允许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承接服务外包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专用账户。

        四、完善投资管理,提升利用外资的层次和结构

        (一)鼓励引资与引智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实现网上办理验资询证业务,不断提高效率。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努力稳定利用外资规模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二)鼓励外资开展并购业务。优化外汇登记业务流程,简化外汇核准手续,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

        (三)鼓励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对境外上市外汇业务实施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

        (四)鼓励积极开展境外投资。鼓励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与合作,在海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对在境外投资前期费用资金购付汇核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等业务给予便利。

        五、改善涉外金融,提升世博会期间外汇服务功能

        (一)提供便利的外币兑换渠道。加快涉外酒店、风景旅游区、大型商户外币兑换点建设,提高银行网点外币兑换业务覆盖率,统一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推进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为境外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外币兑换服务。

        (二)提供便利的支付清算渠道。针对世博会特殊需要,对参加世博会的相关境外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给予特殊便利政策,方便世博会期间来华机构开立和使用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

        六、深化沟通机制,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

        (一)加大对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市场主体更加了解外汇管理业务办理要求和依据,增强政策法规透明度,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

        (二)加大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指导力度。及时向外汇指定银行通报外汇管理改革和政策实施情况,研究解决银行在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和开展外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银行在外汇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督促银行改进外汇服务,更好地服务企业。

        (三)加大对重点联系企业的帮扶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定点监测、定期走访,加强与涉汇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外汇收支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外汇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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