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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06 16:4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建产业发展新平台,发展更高质量的开放型经济,市政府决定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现就支持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依托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品牌优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打造全市乃至全省领先的国际产业合作大平台,有利于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引进重大项目,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借鉴德国工业4.0成功经验,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制造强市建设;有利于我市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并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过程中共同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7年,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启动区(占地约500亩)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引进德资企业(含欧美企业,下同)制造业项目不少于10个,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载体建设,与3家以上国内外高校或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集聚各类研发机构。

        中期目标:到2020年,园区建设初具形象,一期开发完成,德资企业投产达1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超50亿元,初步形成高端(精密)机械设备、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3+1”产业格局。

        远期目标:到2025年,园区经济总量形成规模、质量效益优势充分显现,入驻企业超50家,工业总产值、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分别超200亿元、500万元和50万元;培育引领作用大、关联度高、配套性强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并做长做强产业链,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整的产业链,为全市制造强市建设发挥重要的先导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完善规划。在全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中,将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纳入市级重大产业平台的空间范围,指导并协调做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加快一期控规编制审批。(责任部门: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二)加强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契机,积极保障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区用地,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加快调整落实园区一期约2500亩用地空间;按照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对选址在园区的优质产业项目,给予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奖励。(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资金支持。对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约4平方公里,下同)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省、市各级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政策支持;园区国有土地出让的,自2016年起五年内免提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和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自2016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补助;对园区引进的项目,凡对企业实行财政奖励的,市级财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企业奖励标准,实行同比例配套奖励。(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拓宽合作渠道。充分利用国内和上海国际资源优势,加强与在华尤其是在沪德资机构及德国工商大会等中介机构的对接联系;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机会,强化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宣传推介,特别要做好嘉洽会、浙洽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期间的展示工作,加大客户资源信息收集;要为园区招商工作提供高效服务,重点支持赴德国招商组团,为其提供“绿色通道”;加强我市与德国友好城市、经济发达城市的合作交流,密切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等交流,促进我市与德国城市间的全方位、宽领域合作。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德国各类团组、各界人士来禾交流机会,宣传推介嘉兴发展优势和园区合作前景,使园区成为嘉兴与德国城市间交流的重要主题和合作象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旅委、市体育局等)

        (五)加快平台建设。加快启动区开发建设,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和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到2017年,占地约500亩的启动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城市现有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与园区的共享和衔接;支持园区加快建设面向园内企业和项目服务的会议会务、职工培训、员工就餐、用工招聘、物流快递、物业管理、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探索运用PPP模式,建设园区公共基础设施。(责任部门:市建委、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嘉源集团、嘉兴电力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六)创新金融供给。充分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中的主渠道功能,对符合园区布局、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产业链集聚企业,在信贷资金上给予优先安排,并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鼓励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德国金融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开发具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支持园区内企业运用直接融资工具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扩大生产投资;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高园区建设资金供给稳定性。(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

        (七)强化人才支撑。依托嘉兴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和职业院校资源,发挥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联盟等平台作用,构建双元制育人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通过中欧高层次人才交流、国际精英周、欧洲人才创业大赛等活动,多方式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园区创新发展;支持园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支持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或转化中心、中试基地等,制订产业合作园引进人才的专项优惠措施。〔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在嘉高校和职业院校、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协调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园区开发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工作任务督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进展的跟踪和具体问题的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支持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建言献策,协同做好园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工作任务与要求,早谋划、快行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跟踪责任事项,加强内部考核,切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整体性、有效性,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积极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研究、制订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我市建设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的进展动态和工作成效,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园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与上海等地媒体的联系,宣传推介我市在平台建设、产业特色、创业环境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我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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