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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17:0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已经七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日

        嘉兴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为建立健全企业提高单位资源产出效益的倒逼机制、政府提高资源利用科学化水平的工作机制,形成退低进高(“四换三名”)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把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发展的动力从依赖物质资源要素拉动转到创新驱动上来,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发区“二次创业”转型发展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等部署要求,围绕打造嘉兴工业经济“升级版”,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引导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投资方式,摆脱传统的依靠物质资源消耗获得增长的路径依赖,树立依靠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全新价值追求,形成单位资源产出最大化的发展导向,实现高质量的增长、有效益的速度、绿色安全可持续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结果与退低进高挂钩。通过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紧迫感,增强政府推进退低进高(“四换三名”)转型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评价结果与政策享受挂钩。通过综合评价、统筹施策、政策集成、差别化执行、反向管理等手段,进一步明确政策和要素资源支持的重点对象,实现资源高效科学配置。

        (三)评价结果与行业整治挂钩。鼓励支持各地以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结合产业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目标,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行业,并分步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

        (四)评价结果与引导创新挂钩。鼓励政府和企业转变对资源要素的供给和利用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向产业两端、微笑曲线两端要质量、要效益,加大产业两端、微笑曲线两端的投入力度和在投资中的比重,促进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集中。

        三、评价方法

        (一)评价范围。

        1.工业企业。分两类:一是全市范围内除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外的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实际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或租用厂房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二)评价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排放每吨COD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

        3.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规模以上工业发展水平和同比增幅。

        (三)计算方法。

        1.权重设置(百分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排放每吨COD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占15%,亩均税收占40%。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80%,单位电耗税收占20%。

        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规模以上工业发展水平得分占60%,同比增幅得分占40%。

        2.指标基准值(供2013~2015年使用,以后年度基准值另行公布)。

        (1)对企业评价均取近三年平均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8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80万元,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5万元,每吨COD工业增加值7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7万元。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5万元,单位电耗税收1.5万元/万度。

        (2)对主体评价均取当年数据。

        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指标基准值取全市平均值。

        3.计算公式

        每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权数的1.5倍,最低为零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零,其中COD排放指标企业确无排放的得基本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总得分。

        (2)主体综合得分=

        企业能耗数据、增加值数据、全员劳动生产率数据由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用电数据由电力部门负责提供,用地数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排污数据由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税收数据由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国税、地税收入分别由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负责提供),综合得分由经信部门负责汇总核算。

        四、分析评价

        (一)企业分析评价。

        根据各地各部门核实上报“工业企业绩效调查”数据库数据,计算出各个工业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得分,按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分别进行排序,分为A、B、C、D四类(经县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成长型科技型企业暂不开展分类评价):

        1.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资源环境效益特别好、贡献特别大的企业:

        (1)综合评价得分区域排名在前10%且近三年年均实缴税金达到较高水平的企业;

        (2)区域重点发展产业中的优秀企业,优先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企业。

        不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不予列入A类。

        2.B类为鼓励提升类。指效益相对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的企业,除A、C、D三类以外的企业均为B类。

        3.C类为监管调控类。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的企业:

        (1)综合评价得分区域排名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分别在后5~30%间的企业;

        (2)占地10亩以上,亩均税收在3~6万元的企业;

        (3)各级政府行业整治专项行动中明确的整治提升企业。

        4.D类为落后整治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重点整治的企业:

        (1)综合评价得分区域排名在后5%的企业(按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分别排名);

        (2)占地10亩以上且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企业;

        (3)区域重点整治行业中的低效落后企业;

        (4)各级政府明确规定需关停淘汰的企业,或实际已关停的企业。

        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不予列入D类。

        (二)主体分析评价。按照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进行排序。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负责当地企业的绩效评价和分类管理,可根据实际制订综合评价办法,将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专利申请、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等作为加分指标(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综合确定企业排序,并报市“退低进高”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对主体评价设立加分指标,其中各地当年新增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的每家各加0.5分、1分;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的每家加0.5分;新增上市公司的每家加1分;新增国家级品牌的每个加0.5分;新增当地申报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每人各加0.5分、1分;设备投资占工业生产性投资比重列全市前三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五、结果运用

        (一)各地要科学运用综合评价结果,研究制订“退低进高”转型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经信、财政(地税)、国土资源、环保、金融、电力、安监等部门要把评价排序作为要素供给分配、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2014年起将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资源要素配置相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在新增建设用地、用能、排污等指标配置上予以重点倾斜,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列全市末位的予以通报,对考核排名列全市后三位的当年度不得评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

        (三)各地要分年度确定重点整治行业,制订行业整治方案,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行业整治方案报市“退低进高”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每年从A类企业中评选产生百佳企业名单(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对入围的100家企业及各地年度重点整治行业由市政府统一在《嘉兴日报》公布。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要切实发挥各级退低进高(“四换三名”)组织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相互配合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基础台账。各级统计、经信、电力、国土资源、环保和地税、国税等部门要分别建好企业用能、用电、用地、排污、税收五本台账,由退低进高工作办公室汇总并形成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总台账,用于评价地方和企业绩效,市退低进高工作办公室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情况实行半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和年度评价考核制度(半年报时间为7月25日前,年报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25日前)。有关部门要把建好台账作为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相应职能处室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台账,以台账为依据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作为监管依据。

        (三)确保数据准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地方政府对资源利用的绩效和能力水平、评价一个企业的实绩。一要建立健全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制度。对各地各部门五本台账和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开展随机抽查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形成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意见,并根据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结果对数据不实等情况视情采取责任追究等相应措施。二要建立健全社会公众举报制度。各级退低进高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各地和企业在统计上报数据方面弄虚作假、失真失实等情况的举报。三要建立综合评价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秘书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综合评价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有关事项。

        (四)加强宣传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在全市营造优胜劣汰的浓厚发展氛围。

        七、其他

        (一)综合评价每年实施一次,有关主要指标实行半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年度评价考核制度和公告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二)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能耗未完成年度控制目标的,对企业实行A类企业评选“一票否决”,对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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