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
翟宏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双碳’政策有效落地的建议”已收悉,我委会同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建设局等单位做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双碳”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碳”工作,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省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要求,迭代完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全面摸清我市“四个指标”(能源消耗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底数,对标对表找出关键排放领域,识别影响因素。二是做好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保各地区、各领域在落实全市“双碳”工作时各方面保持协调统一;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聚焦建立健全循环产业发展体系,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推动以光伏为增量主体的清洁能源发展,协同推进核能、风电、生物质能、氢能、余热余压等清洁能源利用。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全部并网。三是出台“双碳”扶持引导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拟定《嘉兴市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共统筹财政资金约2.04亿元,支持市级各部门“双碳”工作。在金融政策方面,争取政策性银行低息转贷资金,投资绿色金融重大项目。2022年一季度末,嘉兴市绿色贷款余额1578.56亿元,比年初新增291.2亿元,同比多增83.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6.8%。
二、我市“双碳”工作下一步举措
(一)强化高能级平台建设
一是谋划组建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谋划组建市能源集团作为“双碳”工作专业机构服务平台,打造市属国有自主碳中和投融资平台,打通能源板块各领域及上下游产业链。二是加快与高校院所合作。聚焦氢能源等碳中和关键技术领域,支持优势单位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与嘉兴学院、浙江大学等高校争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三是扎实推进浙江省清洁能源与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电科南湖研究院、南湖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
(二)强化扶持政策与“双碳”目标的衔接。
一是财政政策方面,建立“双碳”引导基金,规模10亿元,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为我市推进“双碳”工作争取更多支持。
二是金融政策方面,完善绿色金融措施。进一步加大低碳领域信贷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我市低碳城市建设,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融资等业务,积极探索碳资产抵押融资等模式创新。将信贷资金优先支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加快退出“两高一剩”行业。
(三)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展
一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网嘉兴供电公司正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主动服务地方光伏等新能源发展。二是培育发展绿色低碳未来产业。制定绿色项目招商引资清单,为低碳高效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扩建工业项目能效控制性准入标准。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源头控制碳排放增量。加快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改造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四)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共享。按照市级统筹、二级联动、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的体系化推进要求,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6+1”领域碳达峰体系。协同浙江省打造“双碳”数智平台,谋划特色应用场景,实现“数智”控碳。二是强化工作考核推进。修订完善《嘉兴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考核办法》,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做好“碳普惠”等相关工作宣传。
再次感谢您对“双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联系处室:市发改委资环处,联系电话:0573-8252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