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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4年度 > 2014年第5期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16: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今年继续实行重点建议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各承办单位要

        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1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经办人员,及时制订办理工作计划,通过调查研究、走访代表、座谈协商、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重点建议的主办单位要在4月底前将办理工作计划分别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会办单位要及时将会办意见告主办单位,以便主办单位吸收采纳,并积极参与主办单位、市政府领办领导召开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重点建议答复稿须先送市政府领办的领导审定后,再由主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以部门正式文件回复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系电话:82521132;市政府政务公开处联系电话:82521262。


        附件:嘉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目录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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