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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16:0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


        嘉兴市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金融领域的深化改革,更好地推动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进一步激发科技进步动力,增强金融创新活力,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经济转型升级核心动力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加快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互为促进、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以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金融创新的具有嘉兴特色的科技与金融共赢发展新路径。通过创新制度设计和安排,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高端要素的加快集聚和科技成果的加快转化、产业化,使创新驱动真正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核心动力和长期潜力。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平台搭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建立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金融创新机制。

        2.完善机制,互动协同。处理好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健全联动机制,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扶持政策,以金融创新激发科技创新,以科技发展反哺金融产业,促进科技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的良性互动,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

        3.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准确把握科技产业发展趋势,以推动科技生产力转化为核心,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融合,实现金融链与创新链的有机结合,重点在金融支持嘉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建设目标。

        通过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安排,形成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良性互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的体制机制,将嘉兴建设成为科技企业创业创新的活跃区、创业投资基金的集聚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的先行区、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示范区、长三角科技金融合作的前沿区,成为全省科技金融发展高地。

        1.建设科技企业创业创新的活跃区。以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为目标,大力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创新投融资模式,整合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开辟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新渠道,实施技术与资本“双轮驱动”的科技产业发展模式。力争到2016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超过120亿元,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850件,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32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2.建设创业投资基金的集聚区。以“基金小镇”为依托,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设计创业资本对接科技企业的正向激励机制,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努力把“基金小镇”打造成带动全市、辐射全省的创业投资基金集聚地。争取到2016年,全市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其中政府引导基金5个亿,设立5个以上专业产业基金,全市新增创业投资机构20家。

        3.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的先行区。积极引进外资专业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把握互联网金融与科技结合的新形势,发展互联网金融。以科技支行建设为突破口,成立一批专营化的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建设多维度的金融创新产品体系,引进培育一批综合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开发推广契合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科技企业不同需求的科技金融产品。力争到2016年,成立5家以上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专营机构或团队对科技型企业的年业务量占其全部业务量的比重不低于60%,科技中介机构不少于20家,辖内金融机构科技金融特色产品实现全覆盖,科技型企业贷款年均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年均增幅。

        4.建设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示范区。以“全程辅导”为理念,为不同生命周期、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强化各高新园区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融资服务职能,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力争到2016年,新增上市科技型企业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累计发行各类债券(票据)100亿元以上,每年在“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均达到10家以上。

        5.建设长三角科技金融合作的前沿区。充分发挥与沪杭同城的区位优势,营造有利于科技项目和金融资本对接落地的良好环境,建设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和成果转化中心。积极承接要素梯度转移,打造区域金融后台配套服务中心。构建制度化的产学研合作交流机制,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金融合作交流中心。到2016年,努力建设成为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和创新资本高效对接的重要阵地,打响“成果转化在嘉兴”、“后台服务在嘉兴”和“交流合作在嘉兴”的品牌。

        二、工作措施

        围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建设目标,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信贷支持、政策扶持、服务保障体系等四大工作体系,激活创业创新动力,加快科技型企业成长和发展,有效发挥科技创新促进嘉兴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作用。

        (一)强化政府引导与机制创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1.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完善管理机制,拓宽引导基金募集渠道,探索结构化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励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县(市、区)及省级以上园区设立引导基金,增强引导基金的行业针对性。支持个人、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建立天使投资者联盟,积极引导VC/PE(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早期项目,构建“政府引导+资本对接+企业化运行”的科技企业孵化和专业化运营模式。

        2.加快“基金小镇”建设。用好“基金小镇”平台,提速园区建设,打造高品质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境内外知名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入驻,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机构,争取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支持优秀创投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支持银行对优质创投机构提供信贷支持,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创投退出渠道。推动创投定点对接本地高新园区,对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建设一体化的资本和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的对接平台,切实引导创投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把“基金小镇”打造成为推动我市科技产业发展的“引擎”。

        3.进一步改善股权投融资环境。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的支持,畅通信息渠道,简化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探索建立地方科技型企业股权流通机制,完善资本退出渠道。积极借助上市公司资源,选择重点行业,组建具有产业背景的投资机构和产业基金,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购重组。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设计和营造差别化的投融资环境,鼓励投资机构业务范围向企业生命周期两端延伸。

        4.推动科技企业改制上市。制订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遴选资质优良、符合产业战略规划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纳入“培育计划”,引导企业科学规划发展路径,加快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治理结构,改善经营管理,为未来上市或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做好准备。对“培育计划”内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并在其运用融资工具时优先开通便利、快捷的服务通道,形成针对各类科技企业“全程跟踪”、“全程服务”、“全程推进”的“三全”培育模式。

        5.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融资。大力推广运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推动发行科技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创新融资工具,灵活运用债转股等夹层融资工具,积极争取优先股试点。积极推进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合理有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本地新兴产业,推动民间资本助力科技发展。加强与省股交中心合作,开展省股交中心嘉兴运行中心的工作,为股权转让、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处置等提供服务。加强培育辅导,引导企业上市融资或到省股交中心、“新三板”挂牌融资。

        (二)强化机构建设与产品创新,建立多维度信贷支持体系。

        6.加强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在全市金融机构中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对科技领域的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型企业信贷比重。对服务科技型企业绩效突出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对其不良贷款率等相关监管指标做适当差异化考核。对科技型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和分类扶持,根据科技型企业信用等级和成长性进行综合评价,每年按评价结果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列入“成长计划”,给予金融链整体支持。

        7.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积极引进互联网金融机构,引导商业银行根据科技企业的需求再造互联网金融。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成立专营机构、建立专业团队、推出专属产品、制订专门流程、设立专项资金、提供专业服务”的“六专”运作模式打造科技专营机构。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符合科技信贷特点的风险评估、利率定价、收益核算、贷款审批、授信尽职、奖惩约束、人才培训等机制。嘉兴银行高新支行、农业银行嘉科支行两家试点科技支行先行先试,将风险容忍度提高到3%,引导嘉兴银行成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积极探索地方法人银行发展科技金融的新模式。鼓励和引导辖区内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业务,在我市高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平台试点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根据自身条件设立科技专营机构或业务部,开发科技保险和科技担保产品。

        8.推进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将企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结合打包,重点探索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方法。灵活设置贷款与抵押的顺序和利率水平,提供“天使贷-创业贷-信用贷-专利贷-合同能源管理-应收账款融资-抵押贷款”等符合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一条龙”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银行与创投机构、担保公司、评估公司等合作,推动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运作模式,创新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相结合的联动融资模式,创立“利息收入+成长收益”的合作模式,探索“银行+第三方机构+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财务顾问协议”等贷款加投资的期权模式。

        (三)强化财税保障与模式创新,建立多方位政策扶持体系。

        9.进一步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完善地方扶持措施,构建财政科技投入竞争性资助模式,重点支持科技孵化器、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完善对“精英引领”计划项目及“国千”、“省千”人才的支持办法,研究出台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的政策措施。创新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直接间接相配套的投融资模式,加大对金融资本、创业资本及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项目的引导力度,在产学研合作等科技计划中,综合采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科技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助、创业投资支持、后补助等方式扶持科技产业化。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的追踪问效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安排后的追踪管理。

        10.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动金融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落地,扶持创业投资产业发展。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程序报批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扶持政策,研究出台高端人才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引进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1.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推进财政资金、银行、创投、企业、担保机构等的合作,形成多层次的科技金融风险共担机制。设立由政府出资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出台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现风险的合理共担,保障科技金融的发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风险投资,专项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创新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科技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的风险共担机制,有效分散金融风险。

        (四)强化组织管理与平台创新,建设多功能服务保障体系。

        12.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保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科技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体制创新,努力形成省市联动、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科技金融工作新局面。争取省监管部门支持,在科技金融制度安排、模式创新上取得突破,建立可推广的常态化科技金融工作新机制。组建“嘉兴市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领导小组”,下设科技金融工作办公室,加大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力度。制订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监测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对科技金融工作实施绩效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将科技信贷创新服务作为商业银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科技金融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

        13.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结合“创新嘉兴·精英引领”工作,制订和落实科技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发挥高端、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浙江清华研究院、中科院浙江院和嘉兴学院等科研教育机构的深造培养和孵化能力,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进一步开展“资智对接”,探索高端人才和本地企业合作共赢的创业创新模式,促进资本与人才的融合发展。加快完善科技产业园区与金融产业集聚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在家属安置、子女就学、医疗服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科技、金融人才长期居住提供高品质生活环境。

        14.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出台适合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科技企业及科技项目分类指导认定办法,定期发布科技企业名录,通过设立严格规范的标准和程序,遴选科技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项目,形成动态科技信息数据库。整合金融信息资源,引入科技金融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建设由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企业、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信息服务系统。延伸各项信息对接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融资、技术合同登记、技术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服务,逐步建立集评估、担保、咨询、法律、财务、培训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共享、协同创新、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科技金融服务综合平台。

        15.加强区域科技金融合作。坚持错位发展,充分利用嘉兴依托全省、接轨上海的优势,加快科技、资本、人才等要素的流动和汇聚。积极开展“接轨上海”活动,加强与沪杭科研院所、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全面合作,推进上海张江平湖科技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嘉善姚庄镇工业园区、海宁连杭经济开发区等平台的建设。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产品研发中心、数据服务中心等后台配套服务机构落户嘉兴。积极向省里争取政策支持,建设面向全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重点对接杭州未来科技城的成果产业化分流落地。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完善科技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实现合作交流制度化,定期承办省政府主办的高层次科技金融交流峰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智资”对接、产学研交流和科技金融学术研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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