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第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09 17:4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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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2011年2月,市政府公布了第十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各地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履行督办工作职责,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整改。目前,第十批8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了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的复查验收。 根据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复核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完成整改的嘉兴市秀洲区华山门诊有限公司等8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予以撤销。希望被撤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自觉防范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要进一步重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当地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附件:被撤销的第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被撤销的第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嘉兴市秀洲区华山门诊有限公司 浙江神州毛纺织有限公司 平湖市海盛箱包有限公司 浙江博仕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金狮壹佰酒店有限公司海宁分店 桐乡市技工学校 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嘉鹏服饰有限公司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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