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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18:4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意见

        嘉兴是浙江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试点地区。为加强我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嘉兴模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网络文化需求,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文社〔2011〕7号)和《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文社〔2011〕1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和资源,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丰富网络文化内容,净化网络服务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平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文化权益,努力探索具有嘉兴特色的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道路,为打造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大市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我市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及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为主要依托,整合“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等文化工程,综合嘉兴数字图书馆、嘉兴自建资源及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国家图书馆等资源,建立覆盖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较为完善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体系。

        至2011年11月,在市、县(市)公共图书馆建成市、县级公共电子阅览室6个;在图书馆乡镇分馆以及未被市、县(市)公共图书馆覆盖的街道建成镇级公共电子阅览室55个;在有条件的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成一批村级公共电子阅览室。所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免费服务、共享资源、规范管理,为全市人民提供集互联网信息查询、文化共享工程信息资源服务、数字图书馆服务、培训为一体的健康、便捷的网络服务,使其成为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新渠道。

        (三)具体任务

        1.在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建设规范化公共电子阅览室,实行统一准入。

        2.公共电子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

        3.共建、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激活现有文化资源存量,实现资源的优化与共享。

        4.接入全省统一界面和资源服务平台;建立资源导航服务器,提供本地资源导航服务。

        5.建立一支专业人才队伍。

        二、突出重点,高标准建设城乡一体化公共电子阅览室

        (一)建设市、县、镇、村四级规范化公共电子阅览室

        1.建设市、县(市)公共电子阅览室

        (1)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嘉兴市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用于读者上网的电脑不少于90台,1000兆宽带总接入,租用光纤点对点形式连接南湖、秀洲两区图书馆及市本级各乡镇分馆;租用VPN链路连接村(社区)图书流通站(点),由市图书馆统一管辖所有乡镇分馆、村(社区)图书流通站(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网络,外网出口统一由市总馆接入,确保信息安全,方便对公共电子阅览室读者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2)县(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等五个县级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拥有电脑25台以上,100兆以上宽带接入。县级总分馆之间通过TPN网络互连。

        嘉兴市公共图书馆与五个县(市)公共图书馆以TPN形式互连,确保各个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阅览资源数据互访流畅、安全。

        2.建设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

        在全市各图书馆乡镇分馆以及未被市、县(市)公共图书馆覆盖的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公共电子阅览室55个。每个公共电子阅览室配备10台以上电脑和必要的投影机等设备,10兆以上网络接入,并在50%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开设专门的文化共享工程播放室。

        3.建设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

        结合我市“两新”工程及图书馆流通站(点)试点工作,利用现有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在人口相对集中、辐射功能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段,建设一批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其中市本级20个,县(市)在有条件的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配备电脑不少于5台,网络带宽不低于2兆。

        (二)优化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

        1.确保开放时间

        各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原则上应与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保持一致。市、县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70小时,镇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8小时,村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22小时。

        为保障公益性互联网服务的均等性,每人每日上网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在电脑空闲的情况下成年人可以再次登记上网2小时。

        2.丰富服务内容

        (1)电脑桌面一站式多功能导航服务。全市各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互联网信息浏览与查询服务;电子文献阅览、信息资源导航、检索、参考咨询等数字图书馆服务;影视欣赏、健康益智类游戏等休闲娱乐服务;贴近本地需求的信息应用服务;与计算机、网络应用有关的各类学习、培训服务,并实现电脑桌面一站式导航服务。

        (2)电子文献免费查询、下载及网络应用培训服务。免费查询、下载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已购买的所有数字文献和信息,免费获得图书馆开展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等。

        (3)嘉兴数字图书馆服务。全市居民凭图书馆借阅证,在任何时间、市域内任何地点登陆嘉兴数字图书馆,免费查询、下载数字文献信息。

        (4)弱势群体服务。公共电子阅览室以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为重要服务对象。在市、县级公共电子阅览室为残障人士开设听书、听音乐服务。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机位应分开管理,选择适合少年儿童浏览的网站,实现电脑桌面一站式导航服务。

        3.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1)定期开展宣传类活动。积极组织策划和举办各类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宣传,提高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公众知晓度。

        (2)定期开展网络文化主题活动。制定主题活动计划表,结合社会热点、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等,积极策划群众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文化活动。

        (3)定期开展优秀数字资源推介活动。结合相关主题活动,制作资源专题,开展专题资源推介;以市、县级支中心及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固定播放为主、流动播放为补充,每月至少一次组织群众收看文化共享工程节目,并对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4)定期组织开展辅导与培训。结合群众的需求特点,组织实用技术、科普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或计算机相关知识的辅导与培训,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公共电子阅览室读者培训新模式。

        (三)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

        1.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在原有各级文化共享工程中心、基层服务点基础上,对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行准入审核备案。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由本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其中县级以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由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具体备案程序及步骤按省文化厅的规定和要求实施。

        2.统一服务界面和技术支撑平台。使用全省统一的服务界面和技术平台,强化对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技术支撑。提供规范的技术、设备维护,实现集中管理、全面监控等功能,确保公共电子阅览室安全运行。

        3.坚持公益性原则。公共电子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不得以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将公共电子阅览室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其用途。

        4.建立健全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制定《嘉兴市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读者上网实名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少于60日。

        5.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管理。未成年人到电子阅览室上网需经监护人授权同意,除文化部门指定的棋牌类等益智游戏外,不得在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玩其他游戏。

        6.强化设备和网络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或技术手段,防止用户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反动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和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7.落实专人管理。根据公共电子阅览室规模和服务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岗位规范,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加强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出现的问题,确保电子阅览室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根据分级、分类原则开展全员培训。

        8.张贴标识和制度。在公共电子阅览室显着位置张贴统一标识、管理制度和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准入证书。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是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发展方向,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好准入关,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指导、管理职责,市、县两级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要做好有关资源建设、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建设模式。

        (二)完善投入机制

        各地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并按照本意见的相关要求开展公益性服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市文化局配合省文化厅每年组织开展抽查,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对违反本意见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收回公共电子阅览室准入证书,取消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资格。

        (四)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我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时间为2011年1月至11月。9月份,市文化局将对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1月份,迎接省文化厅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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