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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5:2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

        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2012〕13号)精神,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从组织发动阶段向提升发展阶段转变,根据《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浙政办发〔2013〕83号)、《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嘉政发〔2011〕30号)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是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开局之年,我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着,全年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161亿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05亿元的153.33%,省定年度目标任务95亿元的169.47%;实现省内产业转移投资9.8亿元,超额完成省定2亿元年度目标任务;浙商公益捐赠资金2.2亿元。在2012年全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我市位列第二。

        表1   2012年浙商回归引进工作实绩

        指    标

        到位资金(亿元)

        占全部到位资金

        比重(%)

        合    计

        161

        其中内资

        103.9

        64.53

        外资

        57.1

        35.47

        其中一产

        0.83

        0.44

        二产

        104.15

        64.63

        三产

        56.02

        34.93

        其中国有

        11.09

        6.89

        非国有

        149.91

        93.11

        其中重大项目

        125.6

        78.01

        其中来自长三角地区

        55.5

        34.47

        来自泛珠三角地区(含港澳台)

        32.8

        20.37

        来自环渤海湾地区

        16.99

        10.55

        来自境内外其他地区(不含港澳台)

        55.71

        34.61

        (二)主要特点。

        2012年以来,我市通过健全组织保障、出台配套政策、强化项目推进、优化服务环境等举措,全面掀起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热潮。

        1.工作网络基本建立。建立了市、县两级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级相关部门横向联合和市、县、镇(街道)纵向联动的工作网络;市级相关部门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职、协力联动,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投产等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集中解决项目落地和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出台了《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各地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通过上门服务、信函寄送、培训解读、座谈释疑及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为浙商“送政策”服务活动,吸引浙商回归。

        3.基础保障作用明显。制定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和工作规则,建立重大事项交办等制度。建立覆盖各地、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网络,指导推动各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机构、经合机构建设,强化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职能。政策、统计、信息等业务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月通报、季督查、半年度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有效强化,项目推介、浙商联谊、“互看互学”、典型表彰等活动深入开展。

        4.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充分利用各类开发区(园区)平台开展招商选资,以开发区(园区)为招商龙头的带动作用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浙商回归总部基地、产业基地,嘉善世界浙商工业园、海盐浙商回归创业基地、海宁尖山浙商总部经济基地等一批浙商回归产业基地相继建立。省外商会建设实现突破,成立了成都嘉兴商会、新疆嘉兴商会。

        二、浙商回归工作面临的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处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处于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嘉兴的关键时期,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同时,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以及周边地区加快发展的竞争态势,也给我市浙商回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发展机遇。

        1.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格局面临重大调整,带来浙商全面参与产业竞争的机遇。全球经济发展模式面临转型,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进程加快,高端制造与研发环节、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占国际直接投资的比重将大大提高;新一轮的科技创新浪潮正在形成,使信息技术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第三次工业革命已初露端倪,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以及清洁能源技术等正面临突破并将形成新的产业,为广大浙商带来全面参与产业竞争的机遇。

        2.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性调整新阶段,带来浙商实施创新驱动的机遇。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在改造提升制造业的同时,不断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海洋经济,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突出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等,都为广大浙商创造了加强产品、品牌、产业组织、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的机遇。

        3.从区域环境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明确了嘉兴经济发展的新定位,带来浙商攀升产业链高端的机遇。《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嘉兴的发展定位是:发挥临沪和沿杭州湾优势,建设高技术产业、临港产业和商贸物流基地。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区域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我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机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有利于我市外贸企业主动接受辐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省港口功能布局实施新一轮调整,为我市发挥港口、港航优势,打造新型临港重化工产业带来新的契机。

        4.从我市实际情况看,大力推进转型升级提速行动,带来浙商拓宽发展领域的机遇。通过强化民资、外资、国资齐上和引资本、引人才、引技术、引市场网络并举,为浙商回乡投资提供了更多的的机遇;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扎实推进科技“四城联建”,深入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为浙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供了更多的机遇;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两退两进”和“三大倍增计划”,推进工业强市“八大工程”和服务业“百项百亿”、农业“五个一百”工程,为浙商企业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和生态化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二)主要挑战。

        1.全球高端要素竞争更趋激烈带来的挑战。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能源、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的竞争力逐步弱化,以高端要素为核心的比较优势竞争的态势正在形成。发达国家纷纷在新兴科技领域前沿布局,出台“出口倍增”、“产业回归”、“再工业化”等政策,力图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抢占全球市场、资源、产业、人才、技术竞争的制高点,国际高端要素竞争环境严峻复杂,迫切需要浙商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自我提升发展。

        2.周边区域承接产业转移、推动经济转型力度加大带来的挑战。我国跨地区产业转移和区域产业一体化进程加速,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国际和国内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增强,经济增长速度已经连续5年超过东部地区,对广大浙商投资创业的吸引力持续增强。周边省市抓住新一轮经济调整周期,加快经济转型步伐,不断加强对浙商群体的重视程度,依托自身的土地等资源禀赋,加大“腾笼换鸟”、平台构筑、科技研发、招商选资、人才引进等力度,对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前瞻性、导向性和工作力度提出更高要求。

        3.资源环境制约带来的挑战。经过“十一五”和“十二五”前期的努力,我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与完善,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数量仍显不足,远远不能满足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突出,环境容量已近极限,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紧缺,要素密集型产业发展受限,拓展发展空间面临较大压力。

        三、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强化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强化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着力推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从组织发动阶段向提升发展阶段转变,不断提高浙商回归引进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打造“三城一市”、全面建设“两富”现代化嘉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原则。

        1.强化创新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在继续加强省外国外发展空间拓展的同时,努力集聚天下浙商巨大能量,全面形成以浙商为主体,联合带动其他重大项目、优势企业投资嘉兴的大开放格局,推动我市增加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健增长。

        2.强化转型发展。结合组织实施的“三大倍增计划”,突出“实、大、新、高”的引进导向,着力加大实体经济、大产业、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高端环节、高端要素的引进力度,使浙商回归引进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

        3.强化统筹推进。完善浙商引进基础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浙商引进工作,实现创业创新的长期性、稳定性;根据引进项目的特点和浙商回归重大项目三年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予以推进,确保浙商回归工作取得实效。

        4.强化服务保障。强化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财政引导、要素保障等政策创新,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有序化轨道,不断提高浙商回归引进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我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2.具体目标。

        ——引进资金总量:三年内浙商回归引进项目累计到位资金达到650亿元以上,其中2013年浙商回归和央企投资达到200亿元。

        ——项目规模质量:三年内引进总部经济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240个以上,到位资金占全部到位资金比重达到65%以上。

        ——拓展资源要素:三年内巩固和拓展一批省外能源和粮食基地、产业合作共建园区和省外浙商营销网点,省外资源要素利用空间持续扩大。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招商选资,提升招大引强水平。

        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推动“嘉兴制造”走向“嘉兴创造”的要求,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境外浙商集聚地等区域,组织实施招大引优活动。

        1.产业引进导向。

        坚持招引实业、做强主业,集聚创新要素,健全完善具有嘉兴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着力引进“实、大、新、高”产业项目。

        “实”——实体经济。把做强工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引导鼓励浙商企业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物联网、节能环保及核电关联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围绕实施滨海开发带动战略,鼓励和支持浙商和优势企业参与投资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海洋清洁能源、滨海旅游等海洋产业。引导浙商和优势企业做实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金融、物流、信息、科技、旅游、文化、社区服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鼓励浙商和优势企业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大”——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依托我市1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引进企业巨头,打造一流制造业、服务业基地。坚持把大企业作为大产业的中坚力量,加快引进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国际中介机构、市外嘉兴商会、省外浙江商会和海外侨胞的作用,加强对国内外优势企业投资信息的收集,建立信息资源库,跟踪了解投资情况及趋势。鼓励浙商积极主动与国内外500强企业、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对接、联姻,做好“外资、外脑、外力”的引进工作,走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之路。

        “新”——新技术、新产业。鼓励浙商和优势企业投资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生物、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浙商投资建设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国家级化工新材料基地、国家级新光源(LED)基地、物联网产业基地、中国核电城、高效环保压缩机产业基地等。引导浙商参与改造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纺织、服装、皮革、化纤、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

        “高”——高端环节、高端要素。鼓励浙商把研发基地、营销网络、融资平台、总部放在嘉兴,利用良好的技术、管理、营销、人脉资源,引进前沿技术、高端人才、优秀团队。

        ——发展功能性机构。积极引导优势企业以投资或者授权形式在市内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引进大型企业集团或区域性总部,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向总部企业转型,发展管理经营型、经销代理型、港口物流型、高端服务型、资本投资型等适合嘉兴经济发展的总部经济形态。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探索以浙商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嘉兴科创中心、高新园区等科技创新平台,引进浙商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载体。支持浙商联合高校院所建立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研究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并购海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设立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等。

        ——引进创新型人才。围绕产业发展推动各类创新创意园区、企业和研发机构等引进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产业、核电关联、物联网及相关产业等领域的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支持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推广转化等形式来我市开展人才智力服务。依托科技人才和机构类项目、其他重大项目,利用各类浙商创业园区和创新基地,大力推进“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加快创新领军人物、技术带头人和研发骨干等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表2   产业发展导向

        依  据

        产业导向

        关于加快发展嘉兴海洋经济的实施意见

        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全力发展物流业,加快发展核电关联产业和汽车零配件制造业等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择优发展化工新材料,培育滨海旅游业,打造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临港产业基地

        嘉兴市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物联网及相关产业、核电关联产业

        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做强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

        提升发展传统产业:做强化纤行业、纺织服装业、皮革行业、造纸行业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新型商务等

        嘉兴市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稳定发展粮油战略产业,重点发展水产业、水果产业、蔬菜业、食用菌产业、花卉苗木产业、蚕桑产业、畜牧业,加快发展以农产品加工、农业物流、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业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新兴农业产业

        嘉兴市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全力打造主导产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休闲业、现代商贸业

        重点发展高端产业:金融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

        积极培育新兴行业:总部经济、会展会务业、电子商务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养老服务业

        嘉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

        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风电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

        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化工新材料、合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

        物联网及相关产业:物联网、软件、云计算

        节能环保产业:半导体照明、节能技术与设备、资源综合利用和水污染防治与再生利用、节能环保装备

        生物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制造、海洋生物、医疗器械

        核电关联产业:核电设备、核电服务、核电文化

        (2)因地制宜引进特色优势产业项目。

        嘉兴主城区:围绕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配件、精密机械、新材料等产业,改造提升家电、纺织服装、造纸印刷、通用机械、特钢和精细化工等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物联网和航空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嘉善县:围绕重点发展新能源、新兴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改造提升木业家具、纺织服装、五金机械等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平湖市:围绕重点发展临港工业、光机电、生物医药等产业,改造提升服装、箱包、造纸、童车、洁具等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海盐县:围绕重点发展节能环保、电子电器和装备制造等产业,改造提升紧固件、纺织服装、造纸及纸制品等产业,培育发展临港工业和核电关联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海宁市:围绕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等产业,改造提升皮革、经编、家纺及包装印刷、食品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桐乡市:围绕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制造、汽配件及光纤配套等产业,改造提升化纤和纺织、玻纤和建材、家纺、皮草制品及皮鞋制品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围绕重点发展汽车零配件、化纤纺织、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和食品加工等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嘉兴港区:围绕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核电设备、石化成套设备、港口机械设备、海洋环保设备等大型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以化工、煤炭、粮食、钢材等大宗商品、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物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招优引强方式

        坚持“一盘棋”招商,根据新阶段、新情况、新变化推进招商引资,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论证和包装,力争在招商引资的思路理念、机制模式、途径手段、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

        (1)推行招商选资。在做好装备制造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领域的标志性项目引进的同时,把招引世界500强公司、世界行业领先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央直属大型企业作为主攻方向,把招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作为突破重点,把招引增强要素配置与拓展创新资源的高端技术、高端人才、高端品牌项目作为重要内容,把招引完善城市综合配套与生产生活服务功能的项目作为重要补充。

        (2)推进招商引智。深入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探索“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互为链接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招商与引智的有效结合、有机统一,着力引进和突破关键技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培育发展一批知识型、科技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高端企业;引导各类开发区(园区)积极承接领军人才项目,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

        (3)开展产业招商。坚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围绕培育发展制造业中的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其零配件、光机电、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高端服务业中的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以及现代农业中的重点业态,在境内外组织开展“小分队、多批次、主题化、专业性”的针对性招商。

        (4)组织定向招商。充分发挥高校、研究咨询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掌握全球产业分布区域、龙头标杆企业及产业发展情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采用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招商手段,重点面向西方发达国家和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区,与国内、境外商会和重点浙商加强战略合作,开展定向招商、蹲点招商,积极探索在日本和欧美主要国家设立招商及人才引进办事机构。

        (5)鼓励以商引商。鼓励在我市投资落户的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引导其实施“两退两进”,组建企业集团,开展多元经营,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其母公司及其全球性的资源、网络等优势,推动引进有利于完善产业体系的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拉长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增加回归引进企业的植根性和竞争优势,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群体效应。

        (6)引导抱团投资。充分发挥省外境外商会的作用,试行建立省外嘉兴商会投资联盟,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重大项目,鼓励浙商和商会合力、抱团投资。鼓励商会协助组织在外浙商回乡开展考察,洽谈合作项目,牵线组织和衔接落实优质项目回归引进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申报、跟踪、协调、服务等工作。

        3.招商活动平台。

        (1)省市活动平台。参加省级层面组织的世界浙商大会、天下浙商家乡行活动;组织浙商企业参加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国际商务周、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等一批具有产业依托、其有一定影响力的展会。市级层面每年举办一次嘉兴投资洽谈活动、天下浙商嘉兴行暨大院名校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南湖之春”文化经贸活动、端午文化活动。

        (2)市外境外活动平台。参加省级层面组织的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境外浙商集聚重点地区系列招商活动。市级层面组织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台湾、欧美等浙商集聚重点地区开展系列招商活动。县级层面根据各自需要组织推介会、恳谈会等招商活动。

        (3)联谊活动平台。定期走访省外浙江商会、嘉兴商会会长,每年年底、春节前后开展“浙商之春”走访、慰问、宣传、联谊浙商活动,在联络乡情、增进感情的基础上,将联谊活动与组织经贸洽谈活动结合起来,以提高浙商回归引进工作的实效。

        4.项目承接平台。

        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形成以12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承接平台为龙头,各县(市、区)特色产业园、高新技术园区为主体,浙商产业园、浙商总部基地为依托的浙商回归集聚发展新格局。

        (1)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嘉兴出口加工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功能区建设以及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搭建浙商回归引进发展平台,引导省外浙商和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国家级承载平台的政策优势和环境优势,使其成为承载项目的龙头。

        (2)省级开发区和集聚区。依托我市10个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浙商回归引进平台载体,引导浙商回归引进企业集聚发展。依托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嘉兴科创中心、高新园区等创新载体,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创建一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3)省级以下各类园区。按照开发区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要求,以工业强区为抓手,引导浙商参与特色产业园建设,做大平台、做优产业、做强企业。在成熟园区建立若干个浙商产业园,探索建立浙商回归总部基地、产业基地,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浙商回归创业创新投资新板块和招商品牌。

        (二)强化联动机制,提高重大项目推进效率。

        坚持把项目服务推进作为浙商回归引进的核心环节,健全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联审制、模拟制、代办制“三制联动”的全程代理推进机制,组织实施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具有较强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浙商回归引进大项目,确保重大项目引得进、留得住、见成效。

        1.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安排。

        根据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技术含量高、投资强度大以及具有引领性、带动性和关键性等标准,三年总计安排130个、总投资150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视实施情况,优先申报省级浙商回归重大项目推进计划。

        (1)投产一批。三年内规划安排100个、总投资100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投产达效。

        (2)开工一批。三年内规划安排30个、总投资50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按期开工,推进建设进程。

        (3)引进一批。三年内市、县两级通过招商选资活动等储备和推介300个以上、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力争其中一批项目在签约基础上完成立项并落地。

        2.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安排。

        (1)南湖区。安排实施16个、总投资10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嘉兴敏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电动汽车项目等11个、总投资50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南湖金融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项目等5个、总投资50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2)秀洲区。安排实施16个、总投资105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深圳亚太科聚(通用投资)新材料生产及区域总部项目等8个、总投资80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浙江振申绝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高标准泡沫玻璃项目等8个、总投资25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3)嘉善县。安排实施20个、总投资12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嘉善大王椰整体橱柜有限公司新建20万套新型整体橱柜产业化项目等17个、总投资110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吴镇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等3个、总投资10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4)平湖市。安排实施18个、总投资130亿元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九龙山海洋世界项目等13个、总投资65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瑞丰广场项目等5个、总投资65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5)海盐县。安排实施16个、总投资16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浙江三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新型工程塑料项目等13个、总投资120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浙江民丰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特种纸生产项目等3个、总投资40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6)海宁市。安排实施16个、总投资32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银泰城项目等12个、总投资90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路仲风情小镇合作开发项目等4个、总投资230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7)桐乡市。安排实施16个、总投资36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投产达效。

        (8)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安排实施8个、总投资180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乐高玩具制造项目等6个、总投资100亿元的项目投产达效,确保香港兴业“生命阳光城”项目等2个、总投资80亿元的项目开工(建设)。

        (9)嘉兴港区。安排实施4个、总投资25亿元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确保投产达效。

        (三)强化服务创新,优化投资创业环境。

        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根本保障,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努力破除浙商回归引进投资政策障碍,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投资创业环境,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扶商兴商的氛围。

        1.完善政策支持。

        (1)完善指导性政策。制订浙商回归引进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产业布局、重大产业基地发展导向和鼓励、支持类产业目录。突出“优、新、高、特”的新能源、物联网、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完善和落实重点承载平台产业引导和项目准入实施办法。

        (2)完善激励性政策。完善激励总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财政引导、税收优惠、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健全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大对浙商企业产业发展及投资结构优化的引导力度,强化各项政策激励举措。

        (3)完善保障性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民间投资42项实施细则,依法放宽投资领域,对浙商回归引进企业推行公开、公平、同等待遇的市场准入机制。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实现生产要素高质量聚集、高效益配置。积极协调土地、资金、电力、能耗等要素保障,帮助浙商企业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政策。

        土地保障政策。完善浙商创业创新用地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好项目、大项目不因土地问题而流失。对符合转型发展的浙商重大项目优先申报列入省实施类重点项目。对符合项目投资规模、注册资本金、首期到账资金、单位土地投资强度等方面标准的高新类重大浙商回归引进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库,争取及早解决土地供应。已列入国家、省重点规划、方案的重大浙商项目,争取国家、省解决部分土地指标。鼓励浙商企业努力向内挖潜,推进“两退两进”,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率。

        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浙商回归引进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产品,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加大对浙商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租赁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优先满足浙商企业投资海洋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资金需求。支持引进有浙商背景的综合金融服务机构在我市开展“银政投集合债券”、“科技企业成长贷”等融资服务,努力缓解浙商创业创新中的融资难问题。加快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中心平台—嘉兴运行中心建设,鼓励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浙商企业在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挂牌交易,进行股份转让或定向融资。

        表3  市级相关部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导向

        类别

        领域

        政策导向

        牵头部门

        指导性政策

        产业

        准入

        动态调整产业准入目录,为招商选资提供重要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信委

        投资

        导向

        建立企业投资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全市发展规划、区域规划、投资政策、财税政策、产业布局、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建立健全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和重大项目推介库

        市发展改革委

        激励性政策

        总部经济激励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立完善总部企业和总部经济政策评价体系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科技

        创新

        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浙商参与各大平台产业升级建设

        市科技局

        人才

        引进

        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探索和形成集聚各类人才的长效机制,实现引资与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承接转移与自主创新有机结合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财税

        政策

        建立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专项资金。完善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参与社会慈善和救济事业的税收政策

        市财政局

        生态

        环保

        完善用能调控,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实行环境容量统筹协调,保证优质工业项目建设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保障性政策

        土地

        保障

        深入推进“两退两进”,为浙商回归引进项目腾出发展空间,完善批而未用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流转机制

        市国土

        资源局

        投融资保障

        建立现代金融机制,培育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推进南湖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

        市金融办

        2.优化服务保障。

        (1)优化前期审批服务。按照“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要求,以“四减少、四放权”为核心,坚持“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建立联动审批代理服务机制,建设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打造“办事最快”政府。

        (2)优化中期协调服务。按年度对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晰台账。建立领导和部门联系项目制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项目申报、立项、建设、投产全程跟踪“保姆式”服务。适时召开项目推进工作现场会,开展“互看互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项目有序承接,成功落地。

        (3)优化后期跟踪服务。把后期服务管理作为投资环境满意度评估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项目定期联络、动态监测、即时服务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浙商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作用,规范投诉受理、部门处理、结果反馈等流程,为达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4)优化窗口平台服务。建立浙商服务中心,形成市、县联动的浙商服务体系,完善各项服务事项的运作模式,打造服务浙商的“政务超市”。加强浙商项目库、信息库和数据库建设,强化投资环境展示、重大项目推介等功能,打造招商引资服务平台。依托综合性及行业性展会商务平台,展示品牌,提升形象,收集信息,扩大商机,推介洽谈,开展合作。

        3.营造环境氛围。

        (1)营造亲商氛围。结合实施“进千企、解难题”走访服务活动,为浙商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热情帮助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开展各类乡情联谊活动,走访慰问浙商亲属,给予浙商足够的温暖关爱,营造亲商、安商、兴商的浓厚氛围。

        (2)营造舆论氛围。继续做好投资形象的整体宣传、重点产业的专业化宣传、集聚区等重点区域的发展宣传、目标企业的针对性宣传。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浙商创业创新和回归引进工作的重大成果,营造全社会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氛围

        (3)营造环境氛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执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法制、市场、商务环境,为浙商回归提供良好的创业、居住条件和投资环境。通过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生活氛围、文化氛围,使浙商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安心创业。

        (四)强化合作开放,加大外部资源拓展力度。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继续支持浙商“走出去”发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实现“浙江人经济”与嘉兴经济融合发展。

        1.深化国内外资源产业合作。

        加强与新疆、黑龙江、安徽等资源富集省(区)的省际交流和对口帮扶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探索技术路径、商业运作模式以及合作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浙商企业以“投资换资源”、“项目换资源”和“煤电气联合开发”等合作方式,到国内外建立稳定、多元、安全的资源能源供应基地。结合我市滨海开发建设,鼓励和支持浙商参与大宗商品储运、加工和贸易中心建设。

        2.加强浙商营销网络建设。

        完善浙商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企会联手、点线面结合、产供销衔接、内外联动、覆盖广泛的全国浙商营销网络,形成集群、网络、嘉兴商品优势。建立以区域中心城市及省会城市为核心的营销网络,推动嘉兴名品进入北京、上海等高端市场。鼓励浙商企业依托当地综合市场及专业市场,开设嘉兴商品专区、嘉兴名特优产品展销中心。引导浙商市场从零星、个体向组织性、结构性对外发展转变,通过省外浙商市场拉动嘉兴产品销售。发挥“中国浙商电子商务营销网”作用,促进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联动对接。

        3.推动浙商“走出去”发展。

        充分把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的机遇,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浙商在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建设异地产业园区、经贸合作区。推动安徽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园、永新·罗星工业园、聚润纺织园、嘉宜纺织科技创业园等一批异地工业园区建设。鼓励浙商在省外乃至全球通过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联合重组等方式,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着力推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号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协调和部署推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切实强化指导服务,确立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市级相关部门。

        (二)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建设,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整合相关部门职能,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形成市、县两级联动的、以推动浙商回归引进为重点的大招商格局。

        (三)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服务推进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提高各地各部门参与重大项目服务推进工作的向心力和有效性。继续开展浙商回归引进工作每月实绩排名通报制度,实行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互点互评活动,督促各地比学赶超、奋勇争先。

        (四)强化考核激励。健全完善浙商回归引进统计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指导培训,规范浙商回归引进统计和考核工作,提高统计、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施考核,确保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浙商回归引进工作的成果。加大考核配套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


        附件:1.2013~2015年浙商回归活动计划安排

                     2.2013~2015年浙商回归项目承接主要平台

                     3.2013~2015年浙商回归重大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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