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2 15:2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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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按照“整体划转、平稳交接、逐步整合、有序推进”的思路,整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经办事务职能的有序衔接,人员、资产和相关资料的平稳交接。在操作步骤和时间把握上,按照“先机构整合、后制度优化研究”的次序,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整体划并。将原由市、县(市、区)卫生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至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做到职能划转、人事调整、资源整合、业务归并相统一。 2.分步实施。按照职能划转、机构整合、政策衔接、业务归并的顺序进行整合,市本级与县(市)同步开展、上下联动、分步推进。 3.稳妥有序。统一思想、沟通协调、凝聚合力,积极稳妥地推动医保管理、经办资源的整合,规范交接程序,确保整合期间原有政策体系、待遇水平、报销比例、基金管理等实现安全平稳过渡。 4.改革创新。加强政策研究,注重制度创新,着力探索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整合工作安排 (一)统一管理职能。 市、县(市、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调整为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承担。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的日常管理;各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的政策宣传、通知缴费等组织发动工作。 (二)统一经办服务。 1.经办职责调整。按照医疗保障经办“统筹适度提升、管理适当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总体要求,归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经办职能。各县(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职能及机构调整由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管理。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经办职能,统一由市社保事务局负责,并指导镇(街道)开展有关经办工作;南湖、秀洲区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配合市社保事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参保人员信息采集与录入、费用征缴及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审核等具体经办事务;镇(街道)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通知缴费、日常受理、政策咨询等工作。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的日常结报补偿工作,可委托有经办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经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办,提高医疗保险的经办效率。 2.信息系统整合。按照“归口管理、资源共享、一卡结算”的总体要求,各地要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起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率先实现社会保障数据“同人同城同库”运行目标。市本级依托现行职工医保系统,整合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可依托市财政局综合业务平台,并实现与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系统的数据共享,为参保人员提供简便、高效的服务。 (三)优化医保制度。 按照“先机构整合、后医保制度优化研究”次序,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的优化和并轨。自2014年起,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由区级统筹提升为市本级统筹,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并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三、整合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医保制度整合是加快全市城乡统筹、资源整合步伐,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履行职责,做好整合的相关工作。各县(市)政府可根据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医保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相关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局、市社保事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三)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合力做好医保整合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经办)职能移交的牵头协调工作;市编委办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职能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的划转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实施并指导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接收工作,制订出台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意见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并指导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和协调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整合的有关配合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并指导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经办职能移交工作;市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局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移交的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工作;市监察局负责职能移交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市社保事务局负责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经办事务职能接收以及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市本级统筹工作,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结算)系统整合和改造工作;市本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以2013年12月31日24点为时间分割点,结断2013年度住院、急诊病人医疗费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分别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做好镇(街道)相关职能、机构、人员调整工作。 (四)加强基金管理。基金移交是移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要确保移交期间的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暂按统筹区管理,按年度清算。2013年度,市本级仍按原统筹区域分别核算,自求平衡;自2014年起,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由市财政统筹管理,市、区财政分级承担。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和运行分析,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五)明确时间要求。市本级相关职能、资产、资料移交及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原则上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10月21日起,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各县(市)参照市本级时间进度,合理安排管理职能移交等时间进度,确保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移交工作。 (六)保持工作稳定。在移交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干部队伍稳定,确保经办服务不间断,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报销不受影响。2013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征缴、结报等经办工作仍由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继续履行相关经办职能,保证移交期间政策、经办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在此期间随意变动原经办岗位和经办人员,2013年度发生的费用仍由原经办机构结报,并确保2013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民生实事工程中涉及原主管部门的工作仍由原部门承担。相关的数据统计、报表报送等工作随管理职能一并移交,原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工作。管理职能移交完成后,各地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充实机构和工作人员。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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