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2 09:4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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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现代大民政为主题,着力加快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民生保障格局,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机制,拓展为民服务平台,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大力完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确保完成300个社区照料中心的转型升级任务,力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50%、农村社区达到20%;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等级评定,实施标准化站点建设。 实施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健全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各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用。完善区域养老机构布局,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年内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以上,改造提升建成护理型床位1000张,每千名老年人达到30张养老床位数。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实施“文化惠老”工程。切实加强老年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加强老年电大、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文化阵地建设,创新老年文化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展示平台。深入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实施养老队伍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制订护理员培训三年规划,年内完成50%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研究解决养老护理人员待遇保障问题,探索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开展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扎实做好“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 完善孤残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提高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和康复训练机制。重视和加强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深入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大力发展慈善等公益事业。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探索建立慈善信息网络,加强慈善义工队伍建设,多形式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千村(社区)慈善帮扶基金工程竞赛活动”。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领导,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运行、稳健发展。继续加大对福利企业的扶持力度,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工作机构,市及县(市、区)全面建立核对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改进和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10%、13%,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的70%以上。完善重特大疾病等医疗救助制度,县(市、区)财政筹集医疗救助资金人均不低于11元。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落实分类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和救助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健全综合减灾救灾体系。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提高救灾响应速度,提升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加快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建设,避灾安置场所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继续推进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完善基层救灾预案,提高救灾物资、灾害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水平。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三、扎实推动三社互动融合发展 拓展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建立和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驻社区单位和组织协同配合,社区家庭和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四级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注重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整合各方面服务资源,依托96345社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方式,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推进村(居)民自治,并全力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加快城乡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和“阳光村(居)务”建设,力争全市3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达到“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标准,7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深化城乡社区结对共建,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水准。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实施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挥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作用,加大培训、指导、扶持力度,推动各县(市、区)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登记管理机关机构和工作力量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嘉兴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1~2020年)》,大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工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和社会工作人才引进计划,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加大社会工作中高级人才培养力度。扶持培育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能的熟练掌握和广泛运用。继续推动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设置。 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全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以纪念延安双拥运动七十周年为主线,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以双拥创建为龙头加强双向互动,丰富双拥形式,深化双拥文化,努力营造双拥良好环境。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拥军活动,努力为部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推进军地、军民融合式发展。 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服务。修订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标准,健全完善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加大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就医和老年病、慢性病医疗救助力度,扩大优抚政策覆盖面和受益面。继续实施“关爱功臣”活动,不断完善复退军人养老优待体系。 深化退役士兵及军休干部安置改革。研究制订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和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做好各类对象接收安置保障工作,努力解决涉军群体诉求。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五、努力规范专项事务管理服务 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拓展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惠及范围和服务质量,提高标准化、专业化、人性化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工作制度,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认真做好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健全和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基础。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推进“绿色殡葬”和“生态市”建设,把殡葬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标准化建设,统一启用服务标志,完善婚姻和收养登记信息库。积极探索新时期救助管理新方法,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救助程序。增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服务能力,确保移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85%以上。 六、不断夯实民政科学发展基础 深入推进“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建设,探索开展“数字民政”建设,通过民政工作协调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夯实民政工作的基层基础。抓住当前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利时期,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及网络,建成一批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基础设施项目。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创新民政宣传工作机制,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善于运用媒体、引导舆论,拓展宣传领域;注重挖掘和弘扬民政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理论对事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持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八条规定”、省“六个严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活动,提升基层行风建设水平。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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