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2 17:1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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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52号),经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南湖区新嘉街道,海盐县元通街道、澉浦镇,桐乡市凤鸣街道、高桥镇、大麻镇、洲泉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汇街道为第三批嘉兴市卫生强镇(街道)。 希望被命名的卫生强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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