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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7: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坚持“五统一”原则

        (一)统一抽检品种。重点抽检畜禽产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饮用水、糕点、食用油、乳粉、含乳制品、保健食品等10类产品,共1085批次(具体见附件)。

        (二)统一抽样时间。2011年全年抽检,分时间段实施。

        (三)统一检测项目。规定的必检项目,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

        (四)统一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原则上统一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经认证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出具检验报告书。

        (五)统一汇总结果和发布信息。各部门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数据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分析后发布,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二、要注意区域平衡

        根据我市各地的人口经济、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水平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和数量,确保统一监测及抽检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市食品安全的状况。

        三、要确保环节完整

        要对“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全过程进行监督抽查。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的抽样品种和数量,既要做到涵盖所有环节,又要避免重复抽查。

        四、要注意科学客观

        食品抽样、检测、判定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力求过程严谨,数据客观、可信。

        五、要保障经费落实

        综合抽检工作分别由市农业经济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测与监督抽样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专项核拨。


        附件:2011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计划安排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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