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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
        索引号: 002546445/2022-434004 文号: 嘉政发〔2022〕14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00-2022-0004 成文日期: 2022-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1 11:1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数字赋能”和“节能降碳”两大赛道,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造和绿色化改造,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我市制造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聚焦传统产业基础再造,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先进生产制造方式为导向、以传统制造企业为主体,全面推动以数字化、绿色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以下简称“两化”改造),创建一批未来工厂和绿色工厂,加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两化”改造,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数字化改造“一县一业一样本”全覆盖,制造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绿色化和高端化。

        ——到2023年,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全覆盖,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造县域、行业和企业样本。组织实施“两化”改造项目2000个以上、拉动先进制造业投资600亿元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4000台以上、节约用能50万吨标煤以上、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新设立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都要符合绿色化、数字化要求。通过数字化改造,培育省级“未来工厂”4家以上,打造省级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5个以上、细分行业产业大脑5个以上;通过绿色化改造,新增绿色工厂120家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家以上;通过技术变革创新,实现“两化”改造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发榜”300项以上、新增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40项以上;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400亿元以上。

        ——到2025年,累计实施“两化”改造项目4000个以上、拉动先进制造业投资1200亿元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8000台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15%、节约用能100万吨标煤以上、推动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通过数字化改造,培育省级“未来工厂”10家以上,打造省级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细分行业产业大脑10个以上;通过绿色化改造,新增绿色工厂240家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不少于40家;通过技术变革创新,实现“两化”改造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发榜”500项以上、新增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100项以上;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8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1.加快确定数字化改造行业样本。按照“一县一业一样本”要求,各地要立足产值规模超百亿的优势特色产业,聚焦中小企业集聚、数字化改造需求迫切、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好的细分行业,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快选定若干个行业样本和一批企业样本,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满足中小企业需求。2022年,力争培育2个以上省级数字化改造县域样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加快数字化改造诊断全覆盖。发挥新智造公共服务平台作用,集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整体方案解决商和高端专家团队,为制造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规划咨询、诊断评估、供需对接、技术指导等一站式综合服务。2022年,推动3000家以上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诊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数字化生产装备,对生产单元、生产线、车间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关键生产工序数控化和设备联网,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进企业办公、财税、研发、采购、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应用,逐步向全生产经营过程数字化应用延伸覆盖。2022年,新增工业机器人2100台以上,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跃升。对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家电、光伏、造纸、经编、化工化纤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一批数字化信息化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向智能配料、加工、装配、检测、装卸等全生产线多环节联动数字化改造,打通生产线上工艺、生产、质量、设备、能耗等数据链,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2022年,全市组织实施数字化改造重点项目700项以上、完成投资27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突出节能降碳,加快推动绿色化改造全覆盖。

        5.加快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全覆盖。依托工业“碳效码”平台,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分行业碳效评价,组织节能降碳服务商、公益性节能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对标分析,找差距、补短板、深挖潜,对企业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责任制进行细化诊断,帮助企业提出绿色化改造方案。2022年,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现场绿色化改造诊断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嘉兴电力局)

        6.推动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严格落实能效标准引领行动,推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五大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改造提升;聚焦重点用能行业,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碳效水平,围绕新能源替代利用、工艺装备提升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加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2022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300项以上,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节约用能30万吨标煤以上。加强对项目节能量审核确权,经确权的节能量优先支持企业用于扩大产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嘉兴电力局)

        7.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产业政策、要素供给、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对标绿色制造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广清洁能源、开展清洁生产、强化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2022年,新增绿色工厂60家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不少于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8.加快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积极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改造。对高耗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中水回用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2022年,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0家以上,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三)聚焦“两化”改造,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9.提升“两化”改造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围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两大领域,完善产学研一体化,加快建设企业研究院、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工业上市企业尽快实现专业技术团队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积极创建未来工厂、绿色工厂等高能级实践基地。2022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0.攻坚“两化”改造技术痛点。围绕“两化”改造提升需求,组建“科技先锋服务团”,挖掘技术难点、凝练技术问题,公布“两化”改造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榜单;鼓励龙头企业、大专学校和科研院所,依托“两化”改造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并集中攻坚一批关键瓶颈技术,研制一批首台(套)(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2022年,发布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榜单200项以上、实施揭榜对接转化100项以上、新增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8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聚焦“两化”改造,实施金融创新提升工程。

        11.实施工业智造金融创新行动。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数字化改造领域,推进“融资、融物、融服务”工业智造综合金融服务,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助力企业设备更新、产线改造、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依托省、市重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探索“企业+优秀服务商+链网式金融”等金融服务新模式,定向推出创新类融资产品。2022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12.实施工业低碳金融创新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盘活企业绿色资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结合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年度任务清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2022年,绿色信贷增速达到20%以上、绿色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激励企业加大“两化”改造关键技术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两化”改造项目给予中长期贷款,推动用能权抵质押绿色信贷、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金融产品落地;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增量扩面,对2022年运用央行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新发放的企业贷款,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50%贴息。(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市、区)应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两化”改造工作,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重点用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诊断服务、企业项目实施和技术创新。

        1.支持数字化改造。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纯数字化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数字化投入20%的补助,对其中纳入数字化改造示范样本项目的,给予数字化投入50%的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对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不低于3000万元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综合评价将项目分为A、B、C、D、E五档,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和300万元补助;支持优秀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两化”改造公共服务项目(批量提供诊断、评估、验收服务或提供实践培训服务),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省级未来工厂示范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培育(试点)企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支持绿色化改造。对新能源替代利用和节能改造项目年替代利用量(节能量)达到20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或二氧化碳年减排量达到400吨以上、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量达到2万吨以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限额4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给予每个产品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限额1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3.支持“两化”改造技术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装备保险保费,在投保费率2%的上限内按保费的70%给予补偿,同一台(套)装备年保费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浙江制造精品”项目、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产品)、市区技术创新项目、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专人,实行实体化运作,负责“两化”改造统筹推进、工作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力争“两化”改造早见成效。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的“两化”改造工作评价机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和推进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赛马”机制,定期晾晒通报,适时组织评选一批市级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优秀样本、遴选一批“未来工厂”实践基地。将“两化”改造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数字化服务。谋划“两化”改造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搭建数字化推进平台,吸引一批“两化”改造优秀服务商和高端专家团队,深化推广应用“两化”改造地方标准,在线开展数字化改造和企业用能诊断评估,跟踪服务一批“两化”改造项目企业,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和绿色工厂。

        (四)加强氛围营造。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两化”改造经验、亮点,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机制,将示范引领转化为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对“两化”改造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着力形成部门、企业、服务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氛围。

        本实施意见施行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县(市)按此执行。相关政策与原有政策有冲突的,或同一事项满足多个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1.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5年)

        3.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责任清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军(市长)

        副组长:倪沪平(副市长)

        朱少平(市政府秘书长)

        王  荣(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明良(市经信局局长)

        成  员:顾秋莉(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海华(市科技局局长)

        王申峰(市财政局局长)

        施晓松(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陆  芸(市建设局局长)

        岳玉良(市水利局局长)

        包毓琼(市金融办主任)

        郑  汀(市税务局局长)

        段  军(嘉兴电力局局长)

        郑锦国(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  杰(嘉兴银保监分局局长)

        张东阁(市经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由徐明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5年)

        序号

        目标任务

        时间

        全市

        南湖区

        秀洲区

        嘉善县

        平湖市

        海盐县

        海宁市

        桐乡市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港区

        1

        实施“两化”改造项目4000项以上(绿色化改造项目占比30%以上)

        2022年

        1000

        85

        85

        120

        120

        115

        220

        190

        40

        25

        到2023年

        2000

        165

        165

        275

        265

        250

        385

        370

        75

        50

        到2025年

        4000

        330

        330

        550

        530

        500

        770

        740

        150

        100

        2

        “两化”改造拉动先进制造业投资1200亿元以上

        2022年

        300

        27

        23

        40

        35

        40

        60

        55

        10

        10

        到2023年

        600

        50

        50

        80

        78

        77

        115

        110

        20

        20

        到2025年

        1200

        100

        100

        160

        155

        155

        230

        220

        40

        40

        3

        新增工业机器人8000台以上

        2022年

        2100

        195

        195

        282

        282

        235

        363

        363

        120

        65

        到2023年

        4000

        375

        375

        525

        525

        475

        700

        675

        225

        125

        到2025年

        8000

        750

        750

        1050

        1050

        950

        1400

        1350

        450

        250

        4


        创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0家以上

        2022年

        20

        2

        3

        3

        2

        2

        3

        3

        1

        1

        到2023年

        40

        5

        5

        6

        4

        4

        6

        6

        2

        2

        到2025年

        80

        10

        10

        12

        8

        8

        12

        12

        4

        4

        5

        节约用能100万吨标煤以上

        2022年

        30

        2

        3

        3

        3

        2.5

        5

        6

        0.5

        5

        到2023年

        50

        4

        5

        5

        5

        4.5

        8

        9.5

        1

        8

        到2025年

        100

        8

        10

        10

        10

        9

        16

        19

        2

        16

        6

        新增绿色工厂240家以上

        2022年

        60

        7

        8

        8

        8

        8

        9

        9

        2

        1

        到2023年

        120

        14

        15

        16

        16

        15

        19

        19

        4

        2

        到2025年

        240

        28

        30

        32

        32

        30

        38

        38

        8

        4

        7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400家以上

        2022年

        100

        12

        12

        12

        12

        11

        12

        13

        10

        6

        到2023年

        200

        24

        24

        24

        24

        22

        24

        26

        20

        12

        到2025年

        400

        48

        48

        48

        48

        44

        48

        52

        40

        24

        8

        创建节水型企业80家以上

        2022年

        20

        2

        2

        3

        3

        2

        3

        3

        1

        1

        到2023年

        40

        4

        4

        6

        6

        4

        6

        6

        2

        2

        到2025年

        80

        8

        8

        12

        12

        8

        12

        12

        4

        4

        9

        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20家以上

        2022年

        80

        11

        9

        13

        9

        8

        12

        13

        4

        1

        到2023年

        160

        22

        18

        26

        18

        16

        24

        26

        8

        2

        到2025年

        320

        42

        38

        50

        36

        32

        48

        50

        18

        6

        10

        新增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320项以上

        2022年

        80

        10

        11

        12

        9

        9

        10

        11

        7

        1

        到2023年

        160

        21

        21

        24

        18

        18

        21

        21

        14

        2

        到2025年

        320

        42

        42

        48

        36

        36

        42

        42

        28

        4

        11

        挂榜发布“两化”改造技术需求500项以上

        2022年

        200

        13

        18

        23

        26

        22

        47

        39

        7

        5

        到2023年

        300

        19

        27

        35

        39

        33

        70

        58

        11

        8

        到2025年

        500

        33

        45

        58

        65

        55

        117

        97

        17

        13

        12

        实施“两化”改造揭榜对接转化300项以上

        2022年

        100

        7

        9

        11

        13

        11

        22

        20

        4

        3

        到2023年

        150

        10

        14

        16

        19

        17

        33

        30

        6

        5

        到2025年

        300

        21

        27

        33

        39

        33

        66

        60

        12

        9



        附件3

        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责任清单

        四大工程

        序号

        工作清单

        责任单位

        数字化

        改造工程

        1

        加快确定数字化改造行业样本。各地要按照“一县一业一样本”要求,加快确定若干个行业样本和一批企业样本,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2022年,力争培育省级数字化改造县域样本2个以上。

        市经信局

        2

        推动数字化改造诊断全覆盖和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发挥数字化改造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推动数字化在线诊,推广利用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装备对老旧生产线进行整线改造。2022年,数字化在线诊断企业数3000家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2100台以上。

        市经信局

        3

        推进数字化改造跃升行动。推动企业向智能配料、加工、装配、检测、装卸等全生产线多环节联动数字化改造,打通生产线上的数据链;引导企业在产线数字化的基础上,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2022年,全市组织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700项以上、完成投资270亿元以上,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家以上。

        市经信局

        绿色化

        改造工程

        4

        推动绿色化改造诊断全覆盖。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提出绿色化改造和管理提升方案。2022年,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现场绿色化诊断500家以上。

        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嘉兴电力局

        5

        推动绿色化改造全覆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能效对标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碳效水平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改造。2022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300项以上、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节约用能30万吨标煤以上。

        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嘉兴电力局

        6

        加强节能量审核确权。开展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节能量的审核确权工作,经确权的节能量,优先支持企业用于扩大产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7

        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对标绿色制造标准,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2022年,新增绿色工厂60家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不少于10家。

        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8

        推动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和工业节水改造,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2022年,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100家以上,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0家以上。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9

        提升“两化”改造创新能力。深化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加快建设企业研究院、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0家以上。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0

        攻坚“两化”改造技术痛点。组建“科技先锋服务团”,挖掘技术难点,发布“两化”改造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榜单;组织实施并集中攻坚一批关键瓶颈技术,研制一批首台(套)(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2022年,发布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榜单200项以上、实施揭榜对接转化100项以上、新增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80项以上。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金融创新提升工程

        11

        实施工业智造金融创新行动。推进“融资、融物、融服务”工业智造综合金融服务,探索“企业+优秀服务商+链网式金融”等金融服务新模式,定向推出“智造贷”“创新贷”等产品。2022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00亿元以上。

        市金融办、市经信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12

        实施工业低碳金融创新行动。结合全市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年度任务清单,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2022年,绿色信贷增速达到20%以上、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达到15%以上。

        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备注:1.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系上述工作责任主体。


        嘉政发〔2022〕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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