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362/2022-435396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9 |
《嘉兴市司法局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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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9 16:0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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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对嘉兴市司法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梳理和全面清理,明确文件效力,便于文件贯彻执行。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市司法局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本单位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施行时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嘉兴市司法局 解读人:沈丁华 联系电话:0573-83383506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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