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2-4454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2022〕27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31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全市重大活动除险保安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 |
发布日期:2023-01-17 16:3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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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9月以来,全市上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细落实除险保安各项措施,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成功举办,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了“六个零发生”目标。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推进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给予嘉兴市委政法委朱晓峰、嘉兴市公安局吴人炜、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徐仑、嘉兴市公安局陈峰、南湖区委政法委朱忠华、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朱峰、秀洲区委政法委吴彬、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吴巍、嘉善县委政法委陈奕、嘉善县公安局路心蕊、平湖市公安局俞世平、平湖市当湖街道金一、海盐县委政法委刘华锋、海盐县公安局王凌捷、海宁市委政法委陆建峰、海宁市公安局陈飚、桐乡市委政法委沈富渊、桐乡市崇福镇沈春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戴栋、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周红光各记个人二等功1次。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化除险保安工作,以优异成绩为建设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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