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桐乡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7·26”火灾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的函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号)要求,市安委办组织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市消防救援、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2年12月21日对桐乡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7·26”火灾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7·2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赴桐乡市对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7·26”事故暴露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组一行检查了浙江鑫隆达真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了桐乡市、河山镇政府关于事故整改和相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汇报后,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等方式,对“7·26”事故整改措施、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从评估检查情况看,桐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迅速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进行排查整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能够按照嘉兴市政府批复的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桐乡市安全生产遏重大“回头看”暨工业企业“大排查、除隐患、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专门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市领导联挂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制度,全面推进园区和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相关落实整改、追责问责基本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追责情况。
百力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卫松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5月20日,桐乡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卫松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23年1月3日,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党政纪问责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桐乡市人民政府及3个政府部门单位和4名公职人员作出党政纪问责处理,经查验相关资料并逐一核对,党政纪问责均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行政处罚和处理的责任人员情况。
1.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桐乡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二次修正,下同)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厂区内私自搭建多处钢结构建筑,未经行政审批,建议由桐乡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对其作出处理。经核实,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2年4月8日对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350000)”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凯锋,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桐乡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经核实,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2年4月8日日对沈凯锋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叁拾伍元(¥49935)”的行政处罚,沈凯锋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3.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沈强,副组长沈汉明、沈云飞。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百力达公司依据企业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经核实,百力达公司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对沈强作出扣除奖金5000元的处理决定,对副组长沈汉明、沈云飞分别作出扣除奖金3000元的处理决定。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需再落实。事故企业已拆除,评估组抽查了同类工贸企业的浙江鑫隆达真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浙江鑫隆达真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培训教育计划过于复杂、频次过高,无实际操作性,应急演练无针对性;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危化品中间仓库管理及危化品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不全。
二是危化品使用企业管理需再加强。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技术手段、安全责任意识、规章制度、操作程序以及日常检查等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对易燃易爆装置、工艺和生产线的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能力不足,未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危化品使用的本质安全。
三是相关部门履职能力水平需再提升。如:桐乡应急局推进工贸企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有关工作情况措施不多,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桐乡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停留在简单消防科普知识培训,没有从防止火灾发生的角度开展培训。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桐乡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25条重要措施、市60项重点工作清单,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能力。
二是要紧盯影响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的关键因素。要强化精准防范,重点检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规范;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无证操作、违规作业;是否违规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的,是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违规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增加火灾负荷、破坏防火分区情况;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同时,要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针对冬季采暖用火用电多的情况,重点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的培训和教育。
三是要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常抓不懈。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领域风险防控水平不高,已经成为遏制工贸行业事故的主要矛盾,要找准症结,集中力量解决本地区企业层面普遍存在的不懂风险危害、不会规范作业,监管层面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安全,切实做到“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嘉兴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