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危化品、烟花爆竹事故安全防范工作的警示函
元旦、春节临近,受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季节性极端灾害天气、近期疫情政策优化调整等影响,各地要加强岁末年初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全力抓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做好疫情政策优化调整的安全措施 随着近期疫情政策优化调整,各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结合生产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优化技术骨干、重点岗位人员的排班计划,落实技术骨干、重点岗位人员配备和应急准备,一旦出现技术骨干、重点岗位人员因疫情休假,要及时补充应急人员,确保技术骨干、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对无法及时补充技术骨干、重点岗位人员的,影响装置、设施安全运行的,要及时进行评估,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装置、设施安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园区应急办要全面掌握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生产运行情况,各企业要及时将有关异常情况向园区应急办或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告。 二、强化危化品事故总结分析研判工作 各地高度重视事故原因分析,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开展事故专题分析会议,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持续改善企业安全条件,促进企业安全发展。要高度重视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管控工作,督促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完善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措施;细化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严格特殊作业审批、监护、验收工作;加强承包商的资格审核,强化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完善承包商安全责任,严格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场管理。加强装置、设施设备管理,建立装置、设施设备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定期开展老旧装置评估工作,将装置、设施设备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完善装置、设施设备更新、淘汰机制,确保装置、设施安全运行。 三、加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近期,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三起涉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部署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指出一些地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有所放松,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等情况。元旦、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处于经营、销售旺季,各地要认真研判烟花爆竹安全形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规范储存、经营行为,要加大举报,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结合举报信息,加强核查,聚焦重点,加强溯源,彻查烟花爆竹违法非法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