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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3- 02- 06 浏览次数:


        春节假期过后,是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高峰期,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具体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是要组织一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假期结束后,员工心态不稳、关键岗位人员缺位、设备设施停用重启等现象较为突出,同时叠加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面临严峻挑战。要居安思危,在2月3日前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既要分析重点行业领域又要研判长期不发生事故的领域,既要关注城市的风险又要分析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风险。同时,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紧盯高风险环节和部位,全面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自觉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是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分类研判,尤其要对各类建筑施工、“两客一危”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检查,分类施策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平稳安全有序。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准备措施,在开工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和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报警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

        三是要推进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高危岗位和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无关人员未经培训教育考核顶岗替岗。要常态关注从业人员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对节后返岗员工,开展一次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意识再培训,合理预判和控制员工“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员工“思想”返岗。

        四是要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要督促危化品、可燃爆粉尘等高危企业针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作业环境等特性,制定针对性复工复产和检维修方案,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予以严格实施,严禁赶工期、抢产量,坚决杜绝随意复产盲目开工。要督促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人员在岗在位,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第一时间科学处置。

        五是要管控一批特殊作业和设施。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特别针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要切实落实现场监护和应急保障措施,必要时实施提级审批或备案。要加强对脚手架、临高临边孔洞安全防护、支撑防护、通风照明、应急通道等设备设施的管控,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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