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226/2019-00049 | 文号: | 嘉综执〔2019〕54号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27 |
组配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综合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和嘉兴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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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六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和嘉兴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予以公告,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 (一)个人禁养烈性犬品种。1.西藏獒犬及其他獒犬类;2.德国牧羊犬;3.罗威纳犬;4.圣伯纳犬;5.大丹犬;6.高加索山犬;7.伯恩山犬;8.阿富汗猎犬;9.牛头梗;10.英国斗牛犬;11.拳师犬;12.寻血猎犬;13.灵缇犬;14.美国斯塔福梗;15.日本土佐犬;16.马犬(马里奴阿犬);17.杜宾犬(笃宾犬);18.比特犬;19.杜高犬;20.意大利卡斯罗;21.威玛猎犬;22.英国马士提夫;23.菲拉·巴西里罗犬;24.纽芬兰犬;25.波音达猎犬;26.川东猎犬;27.荷兰毛狮犬;28.马洛昆斗牛犬;29.中亚牧羊犬;30.西班牙斗牛梗;31.爱尔兰雪达犬;32.纽波利顿犬;33.比利牛斯獒犬;34.凯利蓝梗;35.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 (二)重点管理区个人禁养大型犬标准。成年犬只肩高超过61厘米。 二、嘉兴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 南湖区: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南湖街道、解放街道、东栅街道辖区以及七星街道三环以内区域,科技城(大桥镇)辖区老07省道、三环东路、新07省道和G60高速以内区域。 秀洲区:新城街道、高照街道行政区划范围以及受委托托管区域(金盛花苑、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全部行政区域。 各县(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综执〔2019〕54号市综合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和嘉兴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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