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30 |
文号: | 嘉建委规〔2015〕2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嘉兴市建委关于同意王江泾镇湿地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2-29 16:16 浏览次数: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准王江泾镇湿地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对《王江泾镇湿地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修改区块一方案:原03-01-13、03-01-14、03-01-15、 03-01-16四个地块合并成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3-01-1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6.47公顷,容积率为1.2-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商业配套比例为20%-30%,主要沿运河东路布置商业设施。
修改区块二方案:调整04-01-05地块用地界线,北部边界扩展至虹桥路,西部边界向东偏移,用地面积1.27公顷,其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保持不变。04-01-05地块(幼儿园)西侧新增一块公园绿地,地块编号04-01-04,用地面积0.22公顷,容积率0.05-0.1,绿地率为65%,建筑限高12米。调整04-01-06地块用地界线,北部边界扩展至虹桥路,用地面积为1.00公顷,其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原04-01-09、04-01-10、04-01-11、04-01-12、04-01-08(沿虹桥路部分)五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编号为04-01-09,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北部用地边界调整扩展至虹桥路,用地面积7.66公顷,容积率为1.2-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商业配套的比例为20%-30%,主要沿虹桥路配建商业设施,加大虹桥路南侧沿线的建筑退让,并妥善安排好退让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空间。保留沿东方路西侧15米宽度绿化带,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地块编号为04-01-08,用地面积0.35公顷,其控制指标不变。
请认真按照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