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嘉兴市委员会“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
信息来源:
“嘉兴市政协”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2-08-2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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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嘉兴市委员会 “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建设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有序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嘉兴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关于推进“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政浙委发〔2021〕30号)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是深化“请你来协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机衔接,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是政协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助力改善民生福祉、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其主要职责任务是:组织涉及镇(街道)事项的协商活动;以联动、远程等方式参与市、县(市、区)政协“请你来协商”等重要协商活动;为市、县(市、区)政协“请你来协商”重要协商活动开展,在课题调研、听取民意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条 县(市、区)政协是“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其作为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化“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 (一)坚持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平台建设工作全过程,依据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和职能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关系。及时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平台建设的重要事项,加强与党政工作有效衔接。 (二)建立主席会议成员分工负责制,加强对工作的联系指导,每位主席会议成员至少联系指导一个镇(街道)。 (三)建立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挂钩联系机制,具体负责或参与“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工作。 (四)将政协委员参与“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情况纳入履职考评。 第四条 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在镇(街道)建立由联系政协工作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协委员履职小组。 1. 履职小组在县(市、区)政协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所在地委员的联系联络和“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的具体事务。 2. 履职小组组长一般由联系政协工作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担任。 3.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鼓励省、市政协委员参与所在地“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经征询本人意愿,可将其纳入委员履职小组。 (二)每个镇(街道)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设立相对固定的协商场所,做到设施完善、标识醒目、制度健全、计划周全,为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提供必要遵循和条件,不断扩大“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影响力。 第五条 精心组织“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确保协商质量和效果。 (一)每个镇(街道)每年开展“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协商活动不少于2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参与协商人员。除政协委员、镇(街道)和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外,应邀请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参加,也可视情邀请专家参与。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便捷、多样的方式组织协商活动,可以是“面对面”会议协商,也可以是现场+网络协商。对有代表性、普遍性或需要持续关注的重要问题,可以开展多级政协联动协商。协商会场(现场)统一使用省政协发布的“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标识,会前可播放《请你来协商》主题歌。 (二)“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要与政协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有机融合,与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履职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发挥协同集成优势,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委员会客厅、委员工作室、界别工作室等平台载体作用,为“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推动“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必要时可开展联动协商。 (三) 规范“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协商流程,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工作闭环。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开展。 1. 确定协商议题。可通过党政点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向群众公开征题等多种方式,选取切口小、关联广、针对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协商,重点是涉及基层群众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各镇(街道)委员履职小组负责收集议题、筛选议题,经联系专委会审批后上报县(市、区)政协。“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议题可纳入“请你来协商”全年计划,由县(市、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县(市、区)党委审定后,由党委办、政府办和政协办共同发文。 2. 制定协商方案。委员履职小组负责制定每次协商活动的协商计划,一般由联系专委会审核后,报联系副主席审定。开展多级政协联动协商的,协商方案由市或县(市、区)政协制定。协商活动可接受委员、群众报名参与,联系专委会和委员履职小组应做好报名人员的审核工作,并视情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3. 组织调查研究。委员履职小组承办协商活动调研工作,应围绕协商议题,组织委员深入一线查实情、深入群众听民声、深入研究谋良策。通过民情联络站、委员信箱、热线电话、委员轮值等方式,收集了解群众意见建议。通过“委员双联”“三听三转三延伸”等工作机制,推动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所思所盼和相关利益诉求。如有微调研报告等调研成果,应报送联系专委会。联系专委会和相关界别应积极参加调研活动。 4. 开展协商讨论。委员履职小组组织开展协商讨论,秉持“公正理性、求真务实、平等互信、开放包容”的协商文化,强化互动交流,广泛凝聚共识,努力达成最大公约数。联系副主席、联系专委会和相关界别应参加协商讨论活动。协商讨论过程中,委员履职小组应做好协商建议收集工作。 5. 报送协商成果。“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一般应形成协商纪要。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委员履职小组拟稿形成协商纪要,报送县(市、区)政协联系专委会审核后由联系副主席审定。协商纪要中涉及县(市、区)部门的,由县(市、区)政协办公室以协商建议函形式及时报送党政相关部门办理;涉及镇(街道)的,由委员履职小组组长审定后,报送镇(街道)党政办公室。 6. 推动成果落实。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应在3个月内对协商建议函进行办理答复。对办理结果,联系专委会和委员履职小组等应在接到办理答复结果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价。对协商建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可视情通过民主监督、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等跟踪推进。协商建议可由委员履职小组通过深入调研转化为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也可以由联系专委会向县(市、区)政协主席会议申请纳入到“请你来协商”主平台进行再协商。 第六条 注重数字赋能,创造条件开展网上“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协商。市、县(市、区)政协同步使用嘉兴市政协“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多跨应用场景,各项活动须按流程纳入场景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使协商更有质量、更富成效。 第七条 加大对“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宣传推广平台建设的创新探索和实际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更多群众关注、参与、支持协商活动。加强工作研究和交流,促进互学互鉴。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政协嘉兴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运行流程图 2. “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应用场景操作流程图
附件1 “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运行流程图
附件2
“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 应用场景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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