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5G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5G基站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根据《浙江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浙经信云计算〔2020〕128号)要求,在总结嘉善县先行先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全面推行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优化服务、属地主导”的原则,推行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到“一次性规划、一平台受理、一次性踏勘、一揽子审批”,实现8个工作日的闭环审批管理(特定场景除外),确保到2021年底全市5G基站建设数量累计突破8000个,全市范围实现5G信号重点区域连片优质覆盖;到2025年,实现所有5G应用区域全覆盖。
一次性规划。各县(市、区)一次性统筹未来3—5年5G基站建设需求,完善5G基站站址规划。
一平台受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3.0),实现线上受理、审查、审批等。
一次性踏勘。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建基站站址一次性批量完成现场联合踏勘。
一揽子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现场联合踏勘情况,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完成一揽子审批、许可等事项。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执行规划和标准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38号)、《关于加强“智慧杆塔”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12号)、《关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5G通信基础设施“四同步”的通知》(嘉自然资规发〔2020〕62号)等文件精神,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要结合《嘉兴市区通信基站布点规划修编(5G 2019-2025)》要求,其它各地也要分别结合各自5G基站布点规划要求,梳理制定新建、拆建、改建数量及推进计划,明确各类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的5G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促进共建共享。
(二)精简审批事项
1.简化5G基站用地审批。各地在推进住房与城乡建设、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及老旧城区改造时,要同步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电力、管道等配建空间。新建5G基站可采取配建方式和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
2.免予工程施工许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浙建〔2020〕18号文件),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地建设部门免予工程施工许可。
3.实行特定项目承诺制。涉及破路(低等级公路和城市次干路、支路)、破绿的5G基站项目,施工简便且不影响安全和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先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由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和复原承诺书(或赔偿标准)情况下组织施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三)优化审批流程
各地经信部门牵头推进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网上审批服务,依托投资在线平台3.0进行受理,实现“线上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把审批流程时限缩短至8个工作日以内(涉及用地、涉林、涉自然保护地以及特殊场景项目审批除外)。流程(附件1)如下:
1.提交材料。5G基站建设牵头单位按照统筹共享要求,根据审批事项清单(附件2)在投资在线平台3.0提交电子材料,由投资在线平台3.0推送给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2.受理初审。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意见,确定是否需要参加现场踏勘并明确踏勘联系人。
3.联合踏勘。初审通过后,由当地经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一次性踏勘和签署现场意见(附件3)。
4.并联审批。各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于2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签署意见,完成相应事项的审批、许可的一揽子审批。审批、许可结果直接从投资在线平台3.0下载打印。
(四)实行5G基站配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四同步”
各地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根据5G基站站址规划和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将5G基站作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确保5G基站配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附件4)。
1.同步规划。各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制定详细规划叶,要将5G基站站址规划同步纳入;并依据详细规划,对以配套方式建设的5G基站设施,在土地供应前纳入规划条件。
2.同步设计。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时,要按照5G基站站址规划和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将5G基站所需的站址、机房、管道、电力、接地等配套内容,纳入主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中,确保在在各专业施工图中有效体现。5G基站建设牵头单位要与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做好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各地自然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在核发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要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
3.同步施工。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时,要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同步建设5G基站所需的站址、机房、管道、电力、接地等配套内容。
4.同步验收。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邀请5G基站建设牵头单位参加,对5G基站所需的站址、机房、管道、电力、接地等配套内容的建设情况进行确认。
(五)强化特殊场景项目审批协调
穿(跨)越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的5G基站建设项目,由市交通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和经营业主联合踏勘,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穿(跨)越县道及以下公路的5G基站建设项目由各地交通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踏勘,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穿(跨)越铁路或铁路电气专线的5G基站建设项目,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代办制,加快审批服务进程。穿(跨)越长输油气管线的5G基站建设项目,在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的基础上,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穿(跨)越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5G基站建设项目,由各地水利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踏勘,出具行业审查意见,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由共同的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踏勘,出具行业审查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5G基站建设“一件事”改革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新基建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施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5G基站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切实解决5G基站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创新举措推进老旧小区5G基站建设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管理服务,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加强督考。各地要明确各镇、街道年度5G基站建设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经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破解5G基站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96871嘉兴市企业服务平台等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
1.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流程;
2.5G基站建设审批事项清单;
3.5G基站建设联合踏勘意见表(参考模板);
4.5G基站配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四同步”流程图。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嘉兴市水利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4.doc